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初步方案)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四川金土地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前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等各项事业,整体谋划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
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合理 布局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科学配置各类资源要素,促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为落实新思想、新精神新理念,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我区编制了《泸州市纳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本规划是纳溪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活动的总依据,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纳溪区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水域国土空 间,面积1150.21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5年;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
目录
1目标定位及空间战略5服务设施体系 N国土空间格局6全域综合整治与修复 3底线管控7中心城区 4特色魅力空间8保障机制
01 第一章取小天 目标定位及空间战略
1.1总体定位
围绕泸州市发展目标: 成渝经济圈南翼跨越支点、长江上游开发新高地,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全省经济副中心; 立足纳溪实际,确立纳溪区发展定位为:
国家高质量转型四川城乡融合川南生态旅游 发展典范区发展示范高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