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公众征求意见版) 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
前言 PREFACE
林海雪原,中国海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 意见》(中发[2019]18号),推动海林市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顺应新时 代新环境新要求,海林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海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 2035年)》.
本规划是对海林市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空间安排和综合部署,是 落实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引领海林发展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全域资源 空间配置、提升空间治理能力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是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 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村庄 规划的基础.
目前,《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将《规划》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全 面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2月10日,共30日.
社会各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附真 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便沟通)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烟路自然资源局规划股收(信封请注明“海林市国土 空间规划”) 电子邮箱:hlsgtkjgh@ 联系电话:
录CONTENTS 规划概况 11.1指导思想1.2规划期限
1.3规划范围 目标与战略 22.2阶段目标2.1总体目标
2.3城市性质2.4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描绘海林空间新格局 33.1总体空间格局3.2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3.3营造疏落有致的农业空间3.4筑牢山清水秀的生态屏障 3.5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 高品质建设中心城区 44.2营造更优质的居住空间4.1多元功能激发城市发展动力 4.3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4.4形成以斗银河为主轴的多级公园绿地开散空间 4.5构建集约的工业生产空间 彰显精品文化,风貌特色指引 55.2塑造凸显山环水绕的蓝绿空间格局5.1传承展示底蕴丰富的历史文化景观 强化支撑体系 66.1构建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6.2完善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6.4提升城市韧性的安全水平6.3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实施保障新机制 77.2制定近期行动计划7.1明确规划落实和传导 7.3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
规划概况 Planning overview 指导思想 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
01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 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 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省委“六大强省”工作部署,落实牡丹江市 区域经济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海林 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自然资源的 统一管理,健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为2021-2035年
近期2021-2025年
远期展望至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