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bility classification of second-hand electronic product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技术委员会(SAC/TC44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和全国二手货标准化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凌雄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当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可利、徐少山、骆明非、胡祚雄、边浩宇、张贸然、黄新宇、刘雨浓、王戈痕、邓超、郑张丰、陶源、闻化、曾艳芬、邢军、苑文仪、邱金风.
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的分级指标、规定了分级要求,描述了分级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开展二手电子产品回收、维修、翻新、再使用及循环利用的各相关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文件.
3.1 二手电子产品second-handelectronicproducts已进入消费领域,仍保持全部或者部分原有使用价值的电子产品.注:本文件不涉及电子元器件.[来源:GB/T21667-2024 3.1,有修改]
3.2 可用程度分级usabilityclassification根据可用程度的分级指标对产品进行的分级.
4分级指标
4.1完整性指标
二手电子产品完整性指标包括基本信息、包装和配件.基本信息可追测,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品牌信息、维修、翻新记录等.
4.2信息安全性指标
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性指标包括数据保护、访问控制、网络安全、隐私保护、日志监控等.
4.3功能性指标
硬件功能包括处理器、内存、存储设备、主板、显卡、显示器/屏幕、输人输出设备、电源以及其他根据 二手电子产品功能性指标包括硬件功能和系统功能.设备类型和用途而定的硬件组件的使用功能.系统功能包括显示与交互功能、处理功能、多媒体功能等.
4.4外观指标
外观指标是指二手电子产品的外部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