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整体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指标及措施
6.1.1项目服务方案
本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水库、海塘、水闸、强排泵站日常运行管理、巡查、保洁、安全与治安管理、数据录入平台、运管平台运行服务等内容,同时按管理规定或规程做好检查记录,省市县区各管理平台系统上传等工作.严格对照执行《浙江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浙江省海塘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泵站运行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大中型水闸运行管理规程》.
6.1.1.1日常巡查
一、水库、山塘巡查
主要对坝体、坝址区、溢洪道、输(泄)水涵(管、洞)、管理设施、运行资料、监测设施以及近坝岸坡和库区等进行巡查.具体巡查方案如下:
(1)坝体:主要检查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
害及动物洞穴:近坝水面有无冒泡、漩涡等异常现象等:
(2)坝址区:主要检查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3)溢洪道:主要检查有无堵塞、拦鱼网,岸坡及边墙是否稳
定,溢洪时是否会冲刷坝体及下游坝脚等:
(4)输、泄水涵(洞、虹吸管):主要检查进、出口有无渗
漏,管(洞)身有无断裂、损坏及渗漏等情况;
(5)闸门及启闭设施:闸门启闭设施有无锈蚀、弯曲、操作是
否灵活,电气设备及备用电源状况是否完好:
(6)近坝岸坡: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7)管理设施:检查管理房屋顶是否漏水,墙体是否开裂;检
查上坝道路路面是否完好,有无影响通车的障碍物:
(8)监测设施:观测和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9)运行资料:检查水库日常运行中的检查监测、维修养护的成果记录资料是否完整:
(10)库区:检查水库区是否存在占用水域和违法取土、倾倒
垃圾等现象:
(11)标识、标牌是否完整、清晰.
二、海塘日常巡查
主要是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管理范围为塘身以及迎水坡脚起(有镇压层的从镇压层的坡脚起)向外延伸60m,背水坡脚起向外延伸20m.保护范围为背水坡管理范围向外延伸20m.
具体巡查方案如下:
(1)塘身检查包括:
1)塘身外观是否整洁:
2)塘身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洞穴、渗漏和滑坡等现象;
3)塘身有无明显沉降变形,塘顶是否积水:
4)塘身迎潮面、背水坡、塘顶面护面结构有无破损,砌体有无松动、缺失、塌陷等:
5)挡浪墙结构是否完好:
6)消浪平台等防冲设施是否完好:
7)大方脚等结构是否完好,基础有无淘刷下沉;
8)镇压层结构是否完整,有无明显沉陷和冲损:
9)塘身与涉塘交叉建筑物结合部位是否完好:
(2)交叉建筑物检查包括:
可参照《浙东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章节内容.
(3)护塘地与护塘河检查包括:
1)护塘地有无被侵占、漫水、破坏现象;
2)护塘地高程和宽度是否满足要求;
3)护塘地绿化是否完好:
4)护塘河有否随意挖深拓宽,塘河水位是否经常漫灌骤降:
5)护塘河驳坎是否完好和稳定.
(3)护塘路与排水沟检查
护塘路是否平整,排水沟是否完好.
(4)护塘设施与塘前滩地检查
1)塘前抛石、混凝土异型块体和丁坝等护塘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冲损、移位和填堵:
2)塘前滩地一定范围内有无明显冲刷和淤积等变化.
(5)管理设施检查包括:
1)观测和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2)里程碑、界桩、宣传(告示)牌等是否完好:
3)管理房是否完好和美观、整洁:
4)通讯、供电和交通设施是否完好:
5)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抢险器材是否完好、正常.
(6)管理范围检查
管理范围内有无发生爆破、打井挖塘、打桩、采石取土、挖坑开沟、随意抛锚、系船、违章停船修船、建房、翻挖、堆物、垦种等危害海塘(堤防)安全的活动.有无随意破塘开缺等,塘顶有无随意行驶机动车辆.
(7)保护范围检查
保护范围内有无发生爆破、打井挖塘、采石取土、建房等危害海塘(堤防)安全的活动.
三、水闸及强排日常巡查
1、水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