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买受人向_ 人首次支付拍卖成交价款一%,余下的款项于, 年月日前结清.
竞买协议
编号
六、标的交割
拍卖人: 焦 址: 电竞买人:(成交后为买受人):焦 址: 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 身份证号:份证号: 代理人: 身
1.买受人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交款凭证于 日内向 人领取拍卖标的及权属证件(原件)、签署《拍卖标的交割记录单》.
标的物交付地点为标的物存放地(坐落地),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受领拍卖标的时,应对拍卖标的进行认真验收,发现与展示、看样不符,或有未加说明的瑕疵,应及时向拍卖人提 出,主张自己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参加拍卖人于月 日时分在
年就参加竞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举行的拍卖会.双方
3.买受人需要变更证照手续的,自接收拍卖标的之日起日内,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材料到相关行政机关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并支付税费.
七、特别约定事项
1.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或中止拍卖的,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原因,竞买人应当积极配合.
一、拍卖标的名称(或财产权利):
2.竞买人承诺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竞买人正常出价.3.竞买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未按约定领取保证金的,拍卖人依照有关法律上交国家有关部门.
(如竞买标的的数量、种类较多可附清单,做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4.买受人(要求)(不要求)对其身份保密.(选择项划√)
二、拍卖人严格执行拍卖法的各项规定,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规定向竞买人展示拍卖标的,提 供拍卖标的相关资料,说明已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拍卖人按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支付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补足再次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等.
拍卖标的相关材料,已了解标的状况和涉及的各种瑕疵,对拍 三、竞买人经实地勘察拍卖标的和认真查阅拍卖人提供的卖标的无异议.本协议签字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数量、质量、瑕疵、包括没有发现的潜在瑕疵)完全认可.并对自已的竞买行为负责.
2、买受人未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拍卖标的的损毁、灭失风险.
有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拍卖标的成交价 3、拍卖人或委托人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买受人款和佣金:属于拍卖人责任的需向买受人支付与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四、经双方协商,竞买人同意下列事项:
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真实填写《竞买登记表》、签署《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拍卖说明》等其它相关材料.
九、解决争议的办法
2.向拍卖人交付人民币卖成交后,此保证金用于冲抵部分价款:如买受人违约,此保 元竞买保证金.拍证金随即转为违约金,归拍卖人.
履行协议或拍卖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一种方式:
即成为买受人. 3.最高应价者,经拍卖师落槌(或其它方式)确认成交,
1、向 2、由二 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受人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材料.
本协议一式两份,拍卖人、竞买人各执一份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当天向拍卖人交齐拍卖成交价(落槌价) %的佣金.
5.拍卖需要公证的,竞买登记时,可委托拍卖人办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签字(盖章) 拍卖人签字(盖
后果自行负责.竞买号牌如造成毁损或丢失,赔偿人民币50元. 6.竞买人所持的竞买手续、竞买号牌被他人利用所产生的
章)
五、价款结算(填写选择项)
1.买受人将拍卖价款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交付给 人.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