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A类、B类、C类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版本号20230612)
使用说明
一、《黄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依据《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版)、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20号令)等编制,适用于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黄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
,,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人参考使用.
示范文本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如下三类,供招标人参考.
A类项目:大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包括:大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I~V级船闸、大型渡槽等工程),基础处理(含防渗墙)、水工隧洞、挖泥船疏浚三类专业技术工程项目(含专业技术工程投资占标段合同估算价50%以上或其投资达8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级以上(含)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项目,单标段合同估算价在6000方元以上(含)的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B类项目:中型枢纽和水工建筑物(包括:中型枢纽、水电站、泵站、水闸工程,VI级以下(含)船闸、中型渡槽等工程),三级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及相应的河道工程项目,大型灌区干渠以上的渠下涵,单标段合同估算价在6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含)的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C类项目:除A、B类项目外其它水利工程项目.
招标人司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投资控制.
五、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各类项目施工招标应按《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七、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并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写,但应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它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来用“参照或相当于×X×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关峻工验收(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九、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件,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正式编制和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应删除.
十一、《黄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须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改动时,应报项目主管部门或招标备案部门批准.
十二、《黄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2023年休宁县渭桥乡、齐云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 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HJXGC2023G053
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