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地籍图图式
CH5003--94
Specifications for cartographic symbolscadastralmap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籍图和地籍测量草图上各种要素的符号和注记标准以及使用这些符号的原则、要求和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制、编绘城镇地区、独立工矿区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和各种比例尺的地籍测量草图.
2引用标准
CH5002地籍测绘规范.
3一般规定
3.1本图式符号栏中有两列符号,右列供地籍图使用,左列供草图使用.手工绘制草图时,符号的规格和线划粗细可随不同的比例尺作适当调整.
3.2符号旁标注的间距和线划粗细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其他尺寸以米为单位.符号旁注记的名称和数字以举例形式表示.
3.3符号线划的粗细没有标注尺寸的,线划粗为0.12mm;点大为0.25mm;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为0.5mm;虚线符号实部为2.0mm,虚部为1.0mm.
3.4除房屋外其他依比例尺表示的建筑物,绘出其外轮廓,内加绘一个相应的符号或注记.
3.5非比例尺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圆形、正方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在其几何图形的中心;宽底符号在底线中心;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在直角的顶点;两种以上几何图形组成的符号,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下方没有线的符号,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
3.6符号名称旁有“¥”标记的符号,可根据需要表示.
3.7地籍测量草图上对修测后的点、线、边等要素用“》"符号作标记,箭头指向修测后的要素.
3.8注记的字大标有两种尺寸的,可根据成图比例尺、图种和图面负载密度在该范围内选用,一幅图同-种注记字大尽量一致.
3.10地籍图采用单色.
符编号 符号名称草 图 地 籍 图4 界址点、控制点及特殊符号4.1 界址点 24192.54.1.1 地面界标4.1.2 地下界标 24200.4-地面至标志的深度4.1.3 建筑物上界址点a墙上标志 2.531513150 1.0b界拐弯(凿刻标 603152志)c临界角(凿刻标志)31534.1.4 地界树 3155a针叶树2.5b阔叶树 31542.54.1.5 其他界标 :31561.5 4号界碑31574.1.6 国界、省界界碑 4号界碑4.1.7 没有设标志的界址点 40984.1.8 界距小于1.0mm的 1.5界址点4.2 控制点 0.4A4.2.1 基本控制点 张家岭 '3.03.55A4.2.2 土堆上基本控制点 黄土岗
简要说明
4.1界址点
界址点在地籍图上分为设固定标志的界址点和没有设标志的界址点.当图上两界址点间距离小于1.0mm时用4.1.8符号表示.草图上界址点根据不同标志用不同的相应符号表示.
4.2控制点
4.2.1一4.2.2基本控制点包括一、二、三、四等控制点.
符 号编号 符号名称草 图 地 籍 图4.2.3 地籍控制点 3.5.P21 AAS4.2.4 土堆上地籍控制点 P214.2.5 辅助地籍控制点 20T08 4.2.6 地籍控制点与界址点 265 266 1.0重合4.3 特殊符号4. 3.1 般测线 2.0 1.04.3.2 导线边线3.3 终值 35.754.4.3.4 其他测量值 45.194.3.5 建筑物角点及其他点 D28编号4.3.6 用光学辅助法测定的 t直角4.3.7 目测的直角4.3.8 锐角(测建筑物时)4.3.9 钝角(测建筑物时)4.3.10 延长线4.3.11 直线标记4.3.12 平行线标记 #
CH5003-94简要说明4.2.3一4.2.4地籍控制点包括-、二、三级地籍控制点.在地籍图上不注控制点点名和点号,在草图上需注点名、点号.4.2.5辅助地籍控制点是指不埋石的地籍控制点,在地籍图上不表示,4.3特殊符号特殊符号是草图上对测线、测量值、角度等符号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