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标准
66-0
工艺文件定型标准化要求
1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工艺文件定型的依据、范围、原则及实施标准、完整性等方面的标准化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航天产品工艺文件的定型.
委托外单位协作生产的航天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进行工艺文件定型时,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文件
GJB805.6-90地地战略导弹地面设备通用规范定型规则GJB909-90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QJ893-85标准选用及更新代替的有关规定QJ903.1A~903.30A-95航天产品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QJ1089-86工艺文件的管理规定QJ1575A-98航天产品工艺文件标准化检查规定QJ1795-89导弹武器系统定型技术文件归档规定QJ2664-94关键工序质量控制
3定义
本章无条文.
4一般要求
4.1工艺文件定型的依据
a.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
b.国家及各行业的有关标准;c.产品工艺定型的有关要求或规定;e.产品定型设计文件: d.产品研制任务书及合同;.产品《标准化大纲》与《工艺标准化综合要求》.
4.2工艺文件定型的范围
a.产品工艺总方案; b.产品专用工艺规范和工艺规程:c.产品专用工艺装备(以下简称工装)和非标准设备(以下简称非设)的设计文件:d产品管理用工艺文件;e.应定型的其他工艺文件等.
4.3工艺文件定型的原则
4.3.1工艺文件定型应在设计文件定型基础上进行,未经设计文件定型的产品不得进行工艺文件定型.
4.3.2定型工艺文件应与定型设计文件的技术状态保持一致,符合定型设计文件的要求,并与生产实际相一致.定型的工装、非设设计文件还应与生产中使用并经鉴定合格的实物 一致.
4.3.3定型工艺文件应完整、准确、协调、统一和配套,能满足标准化和批量生产要求.
5详细要求
5.1工艺文件定型的基本要求
5.1.1针对产品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工艺文件定型标准化要求或补充规定.5.1.2定型工艺文件的编制、更改及签署等应符合QJ903.1A~903.30A的有关规定.5.1.3定型工艺文件中的名词,术语、代(符)号,计量单位等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标5.1.4定型工艺文件必须图面清晰、数据准确、字迹端正、页次连续.文字表达应力求简 准的规定.单明了、通俗易懂、内容严谨、便于理解,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5.1.5工艺文件定型过程中应全面清理研制过程中有关工艺的临时性技术文件,并将需要定型的内容纳人有关定型工艺文件,不允许再保留临时性技术文件.5.1.7工装和非设设计文件应根据产品定型设计文件和定型工艺文件进行复查、修改,并按QJ1089有关规定进行定型和整理.5.1.8工艺文件定型时,仍须严格履行技术责任制,当各级人员工作有变动时,应由现职
5.1.6关键件、重要件和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应符合GJB909和QJ2664的有关要求.
人员负责签署.
5.2实施标准的要求
5.2.1工艺文件定型中实施标准的要求应按产品《工艺标准化综合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保持与定型设计文件选用的标准相一致.
5.2.2工艺文件定型时,应严格贯彻航天总公司规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并与定型设计文件2
相协调.
5.2.3工艺文件定型时,原则上应贯彻现行各级标准,当原工艺文件选用标准有更新或废止时,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进行处理:
a.属产品设计选用的标准已更新,且定型设计文件已更改者,应贯彻新标准,并相应更改工艺文件;若定型设计文件尚未更改时,应及时提交设计按QJ893进行处理后,再作相应更改;
文件.但对不涉及产品性能者,由工艺或工装设计部门研究决定更改与否: b.属工艺和工装设计选用的标准已更新,原则上也应贯彻新标准,并相应更改工艺
c.属工艺和工装设计选用的标准已废止时,由工艺或工装设计部门研究另选标准或改为专用文件,并相应更改有关文件;
况,对未能贯彻的标准及存在的标准化问题,应由工艺、工装设计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部 d.工艺文件定型时,应按产品《工艺标准化综合要求》全面检查各项标准的实施情门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上报有关领导或部门,采取措施,落实解决.
5.3完整性要求
定型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应符合QJ903.4A及产品工艺文件定型标准化要求或补充规定.
5.4进行标识的要求
5.4.1定型工艺文件的编号按QJ903.11A或有关规定进行.5.4.2定型工装和非设设计文件的编号可由各单位自行规定.5.4.3定型工艺文件的阶段标记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分别按GJB805.6、GJB806.9或QJ 903.2A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标识.5.4.4各类定型工艺文件均应在明显处加盖“工艺定型”印章.
5.5借用工艺文件的有关规定
5.5.1定型工艺文件中允许借用其他型号的定型工艺文件,但不允许借用未定型的工艺文件.
5.5.2借用其他型号的定型工艺文件可不再重复进行工艺文件的定型,但应纳入借用产品的定型工艺文件清单中.
5.6标准化检查和评审要求
5.6.1定型工艺文件应由各单位专(兼)职标准化员按QJ1575A的有关要求进行标准化检查.
5.6.2对全部工艺文件进行定型和整理完成后,应组织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纳人《工艺定型标准化审查报告》
5.7归档要求
5.7.1工艺、工装设计部门负责对全部定型的工艺、工装设计文件底图进行整理、汇总和审批后移交资料主管部门,由资料主管部门按QJ1795及有关产品工艺定型归档要求(办法)进行归档.
5.7.2产品采用的各级标准(含国标、国军标、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及有关标准化 文件)由各单位标准资料主管部门负责收集齐全,统一进行归档管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七○八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七O八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刘奎、尤启元、丁衡安、黄正凯、张键志、雷希凯、李旭亮、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镇邦、魏永刚.张维周、胡仰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