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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贝母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control of fritillary during wholeprocessofprodu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磐安县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苍涛、赵学平、俞瑞鲜、柳采秀、陈丽萍、周国军、吴长兴、姚文英、宋雯、宗促侃、王强.
贝母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贝母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贝母生产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管理、文件管理、技术要求、产品质量管理等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并描述了记录管理和内部自查等证实方法.
产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规模生产主体,指导贝母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农田淮溉水质标准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569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1868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有机肥料
3术语和定义
3. 1
注:本文件所指的贝母为浙贝母、平贝母、川贝母、伊贝母和期北贝母. 百合科贝母属多年生草本植物的统称.
4组织管理
4.1.1应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生产主体,并进行法人登记.4.1.2应建立相应的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组织部门,明确岗位职责.
4.2人员管理
4.2.1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并保存人员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健康等记录.4.2.2应对人员进行基本的公共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对从事关键生产岗位(如植保、施肥等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保存培训记录.4.2.3每个工作场所至少配备1名接受过应急培训的人员.4.2.4应为从事农药等投入品使用的特定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如胶靴、防护服、胶手套、面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