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鞋类 鞋底低温耐折性能要求
Footwear-Performance requirement for sole flexingresistanceat low-temperatu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金猴集团威海鞋业有限公司、东莞市新虎威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红伟、于杰、章文福、叶亚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鞋底低温耐折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取存和环境调节、试验设备、试险方法、判定及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冬季在室外或低温环境穿用鞋的鞋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有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尽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升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在低温(-10℃或更低)条件下,鞋底抗反复屈挠的能力.
4要求
鞋底折后割口裂口长度不应大于20.0mm,鞋底出现新裂纹不应超过3处,裂纹最大长度不应大于5.0mm:鞋底外表面不应出现涂色脱落:鞋底粘合处不应有开胶现象:有气(液)垫的鞋底折后气(液)垫不应出现漏气(液)和癌塌现象.
5取样和环境调节
5.1试样可为住用外底,也可按下列任一方法从成鞋上取样:
5.3将试样放置在符合GB/T2049要求的标准环境中进行环境调节,时间至少为24h.
6试验设备
6.1低温耐折试验装置见图1
6.1.1低温箱内盒度在-30-0℃内可调,温差为±2℃
6.1.2将鞋底两端用夹具牢固固定,届挠线与试验装置轴线一致.
6.1.3 屈挠角度在30~90°内可调.
屈浇频率在50次mi~200次/min内可调.6.1.4
6.1.5具有按预置屈次数自动停机的功能.
说明:
1外底:2-夹具:3-校链轴:4低温箱.
图1鞋底低温耐折试验装置
6.2游标卡尺,准确至0.02mm6.3割口刀见图2.
单位为毫米
图2割口刀规格示意图
7试验方法
7.1原理
将鞋底装夹在低温耐折试验装置上,以一定的角度和频率进行屈挠试验,达到规定次数后观察鞋底的变化情况.
QB/T4886-2015
7.2步骤
7.2.1按QB/T2885-2007中第6章的规定检验鞋底纵向刚度,若鞋底纵向刚度不小于30N或屈部位厚度超过25mm,则不测低温耐折性能.
7.2.2如课需要,将鞋跟从鞋底上除去,留下足够空间,以便将鞋底前掌部位和后跟部位夹持到试验装置(6.1中.
7.2.3在鞋底面的距趾届部位的中间部分用害口刀期一5mm长的割口,我将鞋顾剧透.
7.2.4将试验装置是于最小据挠角度状态,观察鞋底是香处于不受任何方向厚折的自然状态,如果不是,则需调整夹持器的倾斜用度,使其处于自然状态
7.2.5调整低温箱内温度运到(-10±)C.
7.2.6将计数器清,预置挠次数为40000次.屈挠角度为(50士1),腔为(60土5)次/min,开始屈挠试验
7.2.7试验装置按面置次数停机后,将试样从夹持器取,在室温条件下放1h层弯折试样属挠部位50°测量割口裂口或新装纹长度,并观察试样变化情况.
8判定
试样全部达到第5章要求,则判该组样品低温耐折性能为合格品.如果有1具或1只以上试样未达到合格品要求,则判该组样品低温耐折性能为不合格品.
9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