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贵金属饰品及零部件几何尺寸的测量方法
Geometricsizemeasuringmethods ofpreciousmetaljewelleryand access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奕阳、谢启耀、王若川、李素青、吴玉、陆纪新、叶晓珉、金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金属饰品及其零部件几何尺寸的测量法及测量允差.
本标准适用于贵金属饰品(珠宝玉布除外)及其零部件几何尺寸的测量.贵金属制品及其零部件几何尺寸的减量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0数管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相判定GB/T11888首饰指环尺寸定义、测量和命名GB/T4459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QB/T689贵金属饰品术语
C 方法原理
本方法的原理是应用卡尺、直尺等测量仪器测量贵金属饰品及零部件的几何尺寸、长度、宽度、高度、厚度、直径等),直接读出测量数据:应用锥形指环量规(指圈棒)测量戒指尺寸.
4测量器具
4.1卡尺:分度值0.02mm
4.2 直尺:分度值1mm
5 几何尺寸的测量
5.1测量器具的校核
5.1.1根据测量器具的具体要求进行校核.
5.1.2卡尺、直尺应检定合格/并在合格期内.
5.1.3锥形指环量规(指圈样)应符合GB/T11888的规定.
5.2测量条件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测量器具的具体要求.
5.3测量要求
5.3.1批量饰品按照B厘14459的舰定从检验批中抽取样品
5.3.2每件样品测量不应少于3次.
5.3.3测量值最客测量结果的解术平均值,数值按GB/T8170修约:以毫米(mm表示.
5.4测量方法
5.4.1通则
QB/T1689中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样品可通过直接测量法进行测量.长度、宽度、高度、厚度、直径的测量可直接在测量仪器上读出测量数据.
QB/T 4888-2015
5.4.2链类饰品长度的测量
链类饰品长度的测量为一次性测量.将链类饰品平服拉直,置于平面上,用直尺进行测量.链类饰品长度包括配件的长度.
5.4.3压舌长度的测量
5.4.4.1插针长度的测量
宜使用卡尺测量插针长度.
5.4.4.2插针直径的测量
测量耳饰、服饰插针的直径时,使用卡尺测量插针中段处的直径,取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使用锥形指环量规(指圈棒)进行指环尺寸的测量,应按GB/T11888的规定.
5.4.4.4圆形手镯直径的测量
圆形手直径的测量,应分别测量手垂直方向、水平方向最大内径以及任意一个其他点内径,取3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6测量结果允差
6.1链类饰品长度的测量结果允差为5mm6.2 压舌总长度的测量结果允差为1mm.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纯度低于饰品主体纯度的压舌总长度的测量适用.6.3插针长度的测量结果允差为1mm,直径的测量结果允差为0.1mm.指环尺寸的测量结果允差为1mm.6.5手直径的测量结果允差为1mm.
7测量报告
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及名称;b) 测量器具名称:c) 样品编号、名称;d) 标称值或标准值:e) 测量结果:f) 标准中未规定的可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因素:g) 测量日期、测量人、复核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贵金属饰品及零部件几何尺寸的测量方法QB/T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邮政编码:100740发行电话:(010)65241695网址: club@.cn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西城区下斜街29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010)/24/25*书号:155019-4652印数:1-200册定价: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