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基于区块链的农药监管数据采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esticide regulation data collection based on blockchai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3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提出.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信息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北京泰尔英福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智慧农业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雷风、白小宁、徐佳男、夏晓蕾、曾西平、刘佳、魏凯、邹琴、徐学宗、彭杨威、艾楼薄、郑国防、陈桂鹏、乔宇、赵滨、钟生海、李江龙、郭志斌、晃骏.
基于区块链的农药监管数据采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基于区块链的农药监管数据采集总体要求,规范了农药监管数据采集相关的监管对象、监管内容要求、数据上链、证实方法及监管.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区块链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环节的可信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3796-2018农药包装通则GB/T42570-2023信息安全技术区块链技术安全框架GB/T42571-2023信息安全技术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规范 GB/T42752-2023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参考架构NY/T2989-2016农药登记产品规格制定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 3796-2018 、GB/T 42570-2023、GB/T 42571-2023、GB/T 42572-2023、NY/T 2989-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农药监管pesticide regulation
实现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环节的可信监管.
3.2
使用密码技术链接将共识确认过的区块按联序追加形成的分布式账本.[来徽;GB/T 42752-2023 3.12]
3.3 区块链标识blockchain based identity
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对物品赋予的唯一编码.
3. 4上链record on-chain[来徽:GB/T 42571-20233.5] 将信息写入区块链的过程.
3.5
[来徽:GB/T 42570-2023 3.3] 具有特定功能的可独立运行的区块链组件.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NY/T 4612-2025
API:座用编程接口(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Secure)
5总体要求
5.1真实性
数据采集应确保数据元素和记录真实,不应存在数据缺失和遗漏.
5.2规范性
数据采集应遵守本文件的具体规范要求通过共识机制、证实方法等保证数据规范.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环节数据应及时上传.
数据采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数据采集、上链、传输和使用安全.
6监管对象
6.1农药登记证持有人
6.1.1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区块链标识,通过标识可查证农药生产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等信息.6.1.2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建立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区块链标识,通过标识可查证在中国设立的办事 机构(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国家(地区)、登记证号、登记证持有人、农药名称等信息.6.1.3新农药研制者应建立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区块链标识,若新农药研制者为单位,通过标识可查证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等信息;若新农药研制者为个人,通过标识可查证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登记证号、农药名称等信息.
6.1.4农药登记证持有人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附录A的表A.1中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具体要求.
6.2农药生产企业
6.2.1农药生产企业应建立农药生产企业区块链标识,通过标识可查证农药生产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与6.2.1的内容.
6.2.2农药生产企业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1中农药生产企业具体要求.
6.3农药经营者
6.3.1农药经营者应建立农药经营者区块链标识通过标识查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编号、农药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仓储场所、经营范围、分支机构名称和有效期等 信息.
6.3.2农药经营者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1中农药经营者具体要求.
6.4农药使用者
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信息.码、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活动地域、营业期限等信息.6.4.3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农药使用者区块链标识,通过标识可查证注册号、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范围、营业期限等信息.6.4.4农药使用者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1中农药使用者具体要求.2
7监管内容要求
7.1农药生产
7.1.1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执行标准等应在农药监管区块链上存证,并根据其变更、延续及时进行更新.7.1.2涉及到农药生产的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产品赋码、产品外包装、出人库、出厂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a)原材料进货记录,原材料进货记录应在农药监管区块链上存证,通过区块链标识可查证原材料 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b)农药产品生产.农药产品生产应记录区块链标识、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质检人员等信息.c)农药产品赋码.袋装、盒装、瓶装、桶装等农药产品应赋予唯一区块链标识,与标签二维码兼容.通过区块链标识可查证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毒性及其标识、使用范围、施用方式、 防治对象、用药量、使用技术要求、产品性能、注意事项、中毒急教措施、储存和运输方式、核准日期、产品标签二维码等内容.d)农药产品外包装,农药产品外包装应符合GB3796-2018要求,通过区块链标识可查证外包装称、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等 箱电子标签、包装电子信息码、包装形式、包装规格、数量等内容,外包装箱电子标签应与农药名关联.e)农药产品出入库.农药产品出人库应记录区块链标识、仓库编号、人库时间、人库批次、入库数1)农药产品出厂销售,农药产品出厂销售应记录区块链标识、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 量、出库时间、出库批次、出库数量、管理员名称等信息.等内容,
7.1.3农药生产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2的要求.
7.2.1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在农药监管区块链上存证,并根据其变更、延续及时进行更新.
7.2.2涉及到农药经营的农药产品采购、入库、批发、销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农药产品采购.采购农药产品应记录区块链标识、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b)农药产品人库.农药产品人库应记录区块链标识、仓库编号、入库时间、人库批次、入库数量等c)农药产品批发.可通过销售终端扫描区块链标识,记录农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销售日 内容,期、销售门店等信息,同时记录购买人、购买人联系方式、单价等内容.d)农药产品销售.可通过销售终端扫描区块链标识,记录农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施用范围、防治对象、销售日期、销售门店等信息,同时记录购买人、购买人联系方式、单价等内容.
7.2.3农药经营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3的要求.
7.3农药使用
7.3.1农药使用者应通过扫描区块链标识二维码等方式,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防治对象、病虫害发生情况,以及农药名称、施用方法、用量、生产企业、停用日期等农药使用数据.7.3.2农药使用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4的要求.
7.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7.4.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宜通过扫描区块链标识,记录农药包装物回收与处理情况,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农药使用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可通过本单位的区块链标识,查询其农药包装物回收时间和去向等信息.
7.4.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据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表A.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