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管控承包商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坚决遗制各类事故发生,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1承包商
1.1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承包商,是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工程建设、检维修作业、专业服务等工作的团体或个人.
1.2承包商人员,是指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和承包商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
2承包商作业范围
2.1工程建设: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建设和拆除活动.
2.2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修理以及日常维护保养等.
2.3专业服务:涉及企业生产现场作业的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设备调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检测、计量、物料转运、装卸等.
3作业安全风险分析
3.1企业应当组织承包商,根据作业活动情况选择适用的辨识分析方法,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开展作业危害分析.
3.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参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进行辨识.
3.3对作业活动的风险分析,一般采用作业危害/安全分析法(JHA/JSA)进行风险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作业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及能量、作业环境、作业范围、作业方式、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等方面.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等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风险分析.
3.4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承包商作业,大多涉及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高处、动土、盲板抽堵、断路、射线等危险作业,容易引发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火灾、爆炸、中毒和室息等事故,必须全面准确辨识分析,不得遗漏、误判和有偏差.
4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1企业应当组织承包商,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从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2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进行屏蔽或隔离,对施工工艺及设备设施进
行安全设计和优选,消除或减弱作业危害,机械化作业替代人工作业,报警和警示,监测监控等.
4.3管理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作业程序、安全许可、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管,对承包商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
4.4培训教育措施,包括:企业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专项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交底等,承包商对其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
4.5个体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绝缘鞋、空气呼吸器等,满足《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的要求.
4.6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制定应急处置方案,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组织承包商开展应急演练等.
5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及管控程序
5.1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5.1.1企业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管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以及承包商管控程序、选择、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入厂(场)管理、开工准备、作业安全、考核、评估、续用、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等,全程监管承包商在企业的活动,对承包商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5.1.2企业制订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2承包商资格预审
5.2.1企业应当制定承包商准入条件,对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类别及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架构及现行的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员工培训情况;安全业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缴纳情况等.
5.2.2企业应根据审查结果,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档案.
5.3承包商选择
企业应明确对外委托项目所需条件,组织分析、评估发包项目风险和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类型、作业风险等情况,明确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要求,综合评定承包商的能力,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安全业绩和表现的承包商.
5.4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5.4.1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告知、双方的工作范围、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终止施工特殊条款、考核规定等.
5.4.2同一作业区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作业活动的,企业应组织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各承包商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协调相关工作.
5.5开工前准备
5.5.1开工前,企业应与承包商召开双方协调会议,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的有关要求,并指定双方责任人员或安全管理联系人,确定现场负责人.
5.5.2企业应为承包商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如:对设备、管线内介质有安全要求的特殊作业采用倒空、隔绝、清洗、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具有能量的设备设施、环境采取可靠的能量隔离措施,对放射源采取相应安全处置措施等,确保满足相应作业安全要求.
5.5.3承包商应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并与企业共同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全面准确落实各项作业安全措施.企业应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5.4企业应当会同承包商,对作业现场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5.5.5承包商应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爆破物、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储存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备、管线倒空、置换于净后进行能量隔离.
5.5.6企业应对承包商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内容至少包括: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室息、触电、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