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机设计、测绘仿制和政进改型设计,中外合作研制的飞机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借用图的管理法.
1. 总则
新机设计时继承已有的零件、组合件,扩大产品的通用化系数,可显著提高设计工作效率,缩短新机研制周期,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因此,新机设计和改进改型设计应尽量采用借用图.
2.借用原则
2.1借用图应是本企业已设计定型或取得型号合格证并具备小批生产条件的飞机图样.
2.2采用借用图应考虑其设计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
2.3已作废的图样,不得借用.
注:同一产品内各部件间相互沿用的图样不属于借用图,按该产品的专用图管理.
3、借用图的编号借用图一律保留原图号不变.
4、无图零件的借用
4.!无图零件不允许单独借用.
4.2在第5章所述情况下,改进改型机允许借用原型机相对应的装配图中的无图零件,此时应在图中注出被借用的完整的无图 零件号.如△x-xxx×-x-×.5、装配图需作局部改动后的借用.
5.!当改进改型机借用原型机装配图时,如需对其作局部改动,允许仅将改动部分绘成新图(局部图),但需注明与原型机被借用装配图的关系.相对应的两份图样同时用于生产.
5.2局部图的画法按HB5859-84.
6.借用图的管理
6.1 编写图样目录时,借用图按装配隶属关系依次写入目录,在备注栏内填写“借用”字样.对采用的局部图,应按其图号大小顺序,先填写局部图图号,紧接着填写配合使用的借用图图号.
6.2新机设计定型后,应在被借用的图样的标题栏内增填借用方的“装配图号”及所需的“单机件数”.
7.借用图的更改
7. 1 借用图的更改权属被借用方(原设计方).
7.2当借用图需作更改时,应考虑到借用方的使用情况,为此双方应加強协调.当图样更改后不适用于借用方时,借用方应仃止借用,发出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