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DT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工作标准
水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布
目次
目次前言 II水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工作标准.3 2 岗位基本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5岗位目标 4职责与权限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7检查与考核 8本岗位参与的流程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岗位参与的流程目录..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标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 设的规定、规范、标准,结合近几年集团公司和国内外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军版本:本标准2010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水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基本要求、职责与权限、岗位目标、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参与的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岗位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Q/CDT2030501-2009《工程质量管理规定》Q/CDT2030502-2009《工程达标创优管理规定》 Q/CDT2030503-2009《工程建设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Q/CDT2031202-2009《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Q/CDT2031203-2009《工程总结管理规定》
3岗位基本要求
3.1掌握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3.2掌握工程质量检查、考核的程序、内容:3.3掌握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内容、方法: 3.4熟悉国家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3.5熟悉水电工程建设的基本理论: 3.6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
4职责与权限
4.1工作关系
4.1.1直接上级: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4.2职责4.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单位发布的质量管理标准、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项目公司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4.2.2组织、协助或参与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消防、水保、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手续:
4.2.3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定各项质量目标、指标,制定《质量(达标)创优规划》,并报分子公司审批:
4.2.4参与工程策划、工程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施工组织总设计、调试大纲等文件有关质量方面 的内部审查:审核监理单位报送的设备监造大纲、工程监理规划及细则: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资料:审查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相关条款,负责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制度:
4.2.5组织进行定期(春季、秋季)、不定期(专项检查)的质量自查:组织日常质量检查、验收,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
4.3权限
4.3.1行使按有关规章制度检查、考核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权利:
4.3.2行使审查投标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相关资质的权利:
4.3.3行使审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的权利.
5岗位目标
完成公司及上级下达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及各项指标任务.
6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6.1日常工作
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并在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6.1.2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要求与验收标准,约定质量保修的相关条款,包括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6.1.3协助工程管理部主任办理质量监督的有关手续,督促参建各方按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6.1.4依据Q/CDT2030501-2009《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5.1.6条,督促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采用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进行管理,使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活动和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6.1.5依据Q/CDT2030501-2009《质量管理规定》第5.1.20条,审查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质量保证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6.1.5.1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6.1.5.2能提供以往的相关工程业绩和近期内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客观证据:
6.1.5.3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宜的资格:
6.1.5.4施工单位对本工程所作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切实可行,技术力量及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6.1.6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文件中质量控制方面的内容,督促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专项质量措施和关键部位质量工艺措施:
6.1.7参与调试单位的确定,审查调试大纲中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严格按有关合同要求和集团公 司颁发的启动试运质量控制要点,监督、检查调试工作:
6.1.8参与材料和设备采购工作,明确采购合同的质量要求、质量保证和违约处罚条款:
6.1.9参加重要设备制造的设计联络会,明确材料、设备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6.1.10负责或参与监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
6.1.11参与基建期技术监督服务单位选定工作:督导检验机构抽检、复核承包商上报的试验数据或 其他必须核查的数据:参与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的监督:
6.1.12负责或指导建立完整的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12.1合同文件资料:
6.1.12.2工厂试验、检验、监造记录和报告:
6.1.12.3进场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
6.1.12.4运输和验收交接记录:
6.1.12.6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
6.1.12.7材料、设备使用和安装调试记录.
6.1.13依据Q/CDT2030501-2009《质量管理规定》第5.1.44条,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各方重视工 程的施工工艺及观感质量,监督承包商制定专项的工艺措施并认真实施,努力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整体工艺水平和设备制造工艺水平:
6.1.14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和工程质量事故档案:6.1.15负责按照质量保证金制度对设计、施工(含调试)、监理、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进行考核,提出部分扣减或全部扣除有关责任单位的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因上述单位的原因造成质量间题或事故,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和责任,
6.1.16依据Q/CDT2031202-2009《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管理规定》第4.3条,负责制定项目公 司对各承包商的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办法,每年或在工程完工后对该承包商进行考核:
6.1.17督促并参与监理、施工单位进行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在4小时内上报分子公司:及时上报(4小时内)重大、特大质量事故, 参与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1.18每周、月、季度、年进行工程质量情况统计、总结,并按要求上报分子公司或集团公司:依项验收及工程峻工验收方面的工作总结:
6.2质量检查、工程验收和达标创优工作
6.2.1依据Q/CDT2030503-2009《工程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第4.3条,组织质量检查.检查前,应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以及人员和时间安排,检查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