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200MWh储 能项目
(备案稿)
资质证书编号:二零二二年九月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MW/200MWh储能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前言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住所位于东侧、团结街北侧.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并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该公司100MW/200MWh储能项目于2022年8月22日取得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100MW/200MWh储能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堡镇,占地约27亩,配置集装箱式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升压站等设施.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1第应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建设项(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建设初期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为贯彻落实以上要求,受该公司的委托,青海君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评价组,评价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现场勘查的情况,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与预测:运用系统安全工程理论和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
策措施及建议,为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
委托方有义务提供安全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企业所提供的各类证件、档、资料等,是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因企业提供的资料而导致本报告结论失实,我公司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在此次评价过程中,我们本着尊重客观、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遵守导则、整体推进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价工作,并得到了业主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术语、定义及符号
1.术语
(1)安全预评价
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2)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
(3)危险因素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4)有害因素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5)危险程度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体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尺度.
(6)有害程度
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行损害的尺度.
(7)评价单元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评价的需要而被评价对象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进行安全评价,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8)安全设施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