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基建/3)117-20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设计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其它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设计技术问题协调、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等.
第四条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相应内容纳入设计评审合同、设计合同中.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归口管理,制定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评价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计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核定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
(四)负责220千伏及以上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
第六条省公司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
(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核定110(66)千伏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向公司报送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
(四)负责110(66)千伏及以下工程设计技术问题协调工作,向公司沟通汇报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中需协调的设计技术问题.
第七条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工作;
(三)负责组织所管辖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四)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负责核定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结果
第八条设计评审单位责任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质量评价工作,报送评价结果;
(三)配合项目管理单位协调设计技术问题.
第九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二)负责所管辖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和工图设计等四部分质量评价,并报送相关基建管理部门;
(三)配合做好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及考核工作.
第十条设计监理单位责任
(一)负责核查设计文件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按工程可研批复意见核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核查意见;
(三)按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核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提交工程施工图设计核查意见;
(四)参与工程重大设计技术方案论证,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质量全过程管控主要内容包括设计策划、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和竣工图设计等.
第十二条省公司建设部在工程初步设计前,应根据工程条件,确定总体技术原则,开展项目设计策划,全面采用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积极应用基建新技术,落实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项自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及批复文件;全面采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两型一化”、“两型三新”、"全寿命周期设计”等规定和要求;设计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设备标准,以及“十八项电网反事故措施”要求.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评审应遵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落实公司坚强智能电网设计建设要求,满足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需要.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应全面、准确反映设计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图设计应执行相关规程规范,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全面落实公司基建标准化成果、新技术应用要求以及通用设备标准接口和施工标准工艺要求.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施工图交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配置工地代表,及时协调解决设计技术问题
第十七条应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规定、程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努力杜绝重大设计变更.
第十八条峻工图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公司相关峻工图编制规定,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真实、完整体现工程实际.
第四章设计技术问题协调
第十九条为全面提高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加强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管控,公司建立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技术问题沟通汇报机制.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电网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需要,针对输变电工程安全运行、关键性能、设备选型、智能化技术、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定期发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质量控制技术问题清单》.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技术问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