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实 施标准
Standards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During Construction of Urban RailTransit Engineering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发布
目次
前 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要求,5监测内容5.1水环境监测 5.2大气监测5.3噪声监测5.4振动监测5.5地下水监测. 5.6生态监测,6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6.1监测人员6.2监测设备6.3样品的采集、保存及运输 6.4监测分析方法,6.5监测报告审核,7监测报告7.1环境监测季度报告7.2环境监测年度报告 7.3环境监测总结报告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份有限公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二局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建强、王大鹏、孙国茹、彭明刚、吴晓明、胡怀玉、陈作帅、赵康毓、丁媛媛、李章林、陈峰、李建虎、李振东、杜园园.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布点、监测项目及频次、监测方法、监测结果与评价、监测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线监测和应急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9078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0070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36197土壤质量土壤采样技术指南 GB/T50452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493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905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918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T45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重量法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城市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
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跨座式单轨列车等形式. 指采用以轮轨导向系统为主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按运量及运营方式的不同,城市轨道交通包
3. 2
监测monitor
采用仪器量测、现场遥查或远程视频监控等手段和方法,长期、连续地采集和收集反映工程施工线路以及周边环境对象的环境状况、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的信息,并进行分析、的活动.
3.3
车辆段depot
生产单位. 停放车辆,以及承担车辆的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工作和承担定修或架修车辆检修任务的基本
3. 4
停车场parking lot
停放配属车辆,以及承担车辆的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工作的基本生产单位.
3.5
水体敏感点water environmentalsensitive sites
水体.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跨越的或伴行的、可能受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废水影响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
3.6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敏感点environmentalairandsoundsensitivesites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疗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3. 7
生态环境敏感区ecologicalenvironmentalsensitiveareas
绿化和植被恢复区域.
4要求
4.1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应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批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参考,
污染状况. 4.2监测点位的布设应具有代表性,能客观地反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期影响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和
4.3监测点位位置确定后,应设置固定标志,不得随意变更.
4.4环境监测报告,包括当期报告、年度报告、总结报告三种.内容应准确反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 工期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
5监测内容
5.1水环境监测
5.1.1监测点位设置
5.1.1.1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工程实际情况,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5.1.1.2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跨越敏感河流的桥位上游100m,至跨越敏感河流的桥位下游1000m范围内分别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种类型的断面.短距离内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多次跨越的河流,可合并河流伴行起始路段的上游100m,至伴行分离路段的下游1000m范围内分别布设对照、控制、削减三种 为在第一处跨越处上游100m至最后一次跨越处下游1000m之间设置监测断面.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与类型的断面.
5.1.1.3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伴行的河流水体敏感点,一般每10km范围内至少设置1组对照、控制、 削减三种类型的断面.
5.1.1.4可能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影响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润游通道、天然渔场等环境敏感水域,应设置控制断面.
5.1.1.5可能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影响的湖泊、水库等水体级感点,监测布点按照HJ/T91.2执行
5.1.1.6生产、生活废水监测点位为施工场地污水排放口,若有多个施工场地,可根据施工场地特点, 抽取适当的污水排放口布设监测点位.废水监测点可根据实际排放情况设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