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green and low-carbon construction level of port engineering
目次
前 言 II引 言 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体系6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内容及计分方法,7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等级确定, 4附录 A (资料性)单位面积码头结构碳排放量,附录 B (资料性)码头百米岸线通过能力评分对照表附录 c (资料性)码头万吨通过能力陆域面积评分对照表附录 D (规范性)本指南用词说明.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集团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信红、王明良、钱立明、毕辉、李涛、张博、马广玉、宗家琪、谭啸、吴震、曹旭、陈鹏、李冰荷、黄小明、张宇鹏、李志浩、潘金霞、邵昌浩、刘始华、周军、叶跃飞、刘红、马金涛、陈兰芳、周文平、魏坤昊.
引言
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从港口工程建造实际出发,融入绿色低碳理念,特编制本文件,以期为我国港口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造,规范港口工程绿色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提供技术指导,促进港口工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将在推广应用中不断修改完善.
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1范围
确定等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及计分方法、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海港和河港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JTS165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JTS166河港总体设计规范JTS/T189港口工程绿色设计导则JTS/T105-4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T/CECS829绿色港口客运站建筑评价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在港口工程建造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考虑资源、能源、环境等因素,在满足工程建造规模、结构安全性、使用要求和经济合理性的前提下,实现港口工程建造期全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集约高 效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碳排放量少.
3. 2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
可再生能源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和利用的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和海水热能等.
3. 3
清洁能源cleancnergy
清洁能源指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排放较少污染物的能源,通常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能源、核能和天然气,电能对于港区本地不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污染,也归入港口工程清洁能源范畴.
4基本规定
港口工程进行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以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并经政府部门审批、验收后的港口为对象,项目交工验收时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
海港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JTS165的规定:河港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JTS166的规定:应通过峻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临时用地全部按原占地类型进行恢复. 港口工程施工期未被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回用,
5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