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气瓶规则
目录
通知 51. 简称和生效 5第1章5初步 52. 定义 5第1Ⅱ章10总则 103. 气瓶的充装、持有、进口和运输 104. 阀门 125. 安全泄压装置 136. 气缸上的标记 13阀门上的标记7. 148. 识别颜色 149. 气瓶标签 1510. 对交付或发送气瓶的限制 1611. 无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 1612. 焊接或钎焊气缸的维修 1613. 禁止雇用儿童和醉酒者 1714. 禁止吸烟、用火、照明和使用危险物质 1715. 一般预防措施 1716. 预防事故的特别措施 1817. 业务负责人 1818. 处理和使用 1819. 填装限制 1920. 气瓶或级联的装卸和运输 19
21. 气瓶的储存22. 电气安装23. 气体纯度24. 受火作用的气瓶25. 气瓶权26. 重新测试气缸27. 业主记录气瓶改装28.
气瓶、阀门和液化石油气调节器的进口第1部分
溶解乙炔气瓶
39. 充装前对溶解乙炔气瓶的检查 26乙炔压缩许可证 2640.41. 乙炔气瓶溶解记录 2642. 溶解乙炔气瓶的标签 26第VI章27填充和占有 2743. 填充和占有许可证 27某些情况下无需持有许可证44. 2745. 填装限制 2746. 工作压力和填充率 28事先批准拟发牌场所的规格和平面图47. 2848. 无异议证书 2849. 申请许可或批准 2950. 授予许可或批准 DE51. 可授予或续展许可证的期限 3152. 许可证或批准书详情 3153. 持牌场所的改建必须事先获得批准 3154. 许可证或批准书的修订和转让 3255. 许可证的延期或批准的重新审定 3356. 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批准书 3457. 暂停和取消许可或批准 3458. 许可证或批准的有效期届满、暂停或取消的程序 3559. 上诉 3560. 持牌人死亡或残疾时的程序 3561. 吊销执照或许可证 3662. 应要求出示许可证或批准书 36
真以巢
真I巢
事故和调查
附表|
附表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