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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修订列表.. 2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3前言..第1章总则.5第2章国际通岸接头 .6第3章人员保护 7第4章灭火器 ...10第5章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12第6章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18第7章固定式压力水雾和细水雾灭火系统 ..26第8章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警报系统 ...28第9章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33第10章取样探烟系统 41第11章低位照明系统...45第12章固定式应急消防泵 ..46第13章脱险通道的布置 48第14章固定式甲板泡沫系统 .55第15章情性气体系统. ...59第16章固定式碳氢化合物气体探测系统 69第17章直升机设施泡沫消防设备. .72
修订列表
决议编号 通过日期 生效日期FSS CODE 2000.12.5 2022.7.1MSC.217(82) MSC.206(81) 2006.5.18 2006.12.8 2008.7.1 2010.7.1MSC.292(87) 2010.5.21 2012.1.1MSC.292(88) 2010.12.3 2012.7.1MSC.327(90) 2012.5.25 2014.1.1MSC.339(91) 2012.11.30 2014.7.1MSC.403(96) MSC.367(93) 2014.5.22 2016.1.1MSC.410(97) 2016.11.25 2016.5.19 2020.1.1 2020.1.1MSC.457(101) 2019.6.14 2024.1.1MSC.484(103) 2021.5.13 2024.1.1
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海安会,
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第28(b)条关于本委员会的职责,
注意到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1-2章的修订(以下简称"本公约"),
认识到有必要继续强制应用,经修订的本公约第II-2章所要求的消防安全系统,
注意到本委员会以MSC99(73)决议特别通过了经修订的本公约第I-2章,其使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按照本公约的规定成为强制性要求,
业已审议了在其73次会议上建议的FSS规则的文本,
1.通过了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FSS规则),其文本载于本决议的附件中;
2.敦请本公约各缔约国政府注意:在经修订的本公约第I-2章生效后,FSS规则将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3.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案核证无误的副本及其在附件中所载的FSS规则的文本分发给各缔约国政府:
4.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案的副本及附件分发给非本公约缔约国的本组织成员国政府.
前言
1本规则的目的是为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1I-2章所要求的消防安全系统提供具体设计规范的国际标准.
2在2002年7月1日或以后,本规则对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所要求的消防安全系统将具有强制性.本规则今后的任何修正案都必须按该公约第VIII条规定的程序予以通过并生效.
第1章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规则适用于经修正的《1974年安全公约》第1-2章所述消防安全系统.
1.2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本规则适用于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的消防安全系统.
但是,除非另有明文规定,2002年7月1日以后通过的规则修正案须仅适用于该修正案生效之日或之后铺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
2定义
2.1主管机关系指船舶的船旗国政府.
2.2公约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3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系指经修正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1I-2章中定义的《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
2.4就本规则而言,公约第Ⅱ章规定的定义同样适用.
3等效和现代技术的应用
为了给消防安全系统的现代技术和开发留有余地,如果能满足公约第I-2章F部分的要求,主管机关可以认可本规则中未予规定的消防安全系统.
4毒性灭火剂的使用
如果主管机关认为,无论是本身还是在某种可能条件下,某灭火剂的使用会释放有毒气体、液体和其它物质,其数量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应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