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地 東方 标 電准
DB4107/T533-2025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单位 自行检查规范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检验技术科学研究院、新乡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洪涛、董文、薛滨、刘冰、王先锋、王哲、蒋振宇、王小宾、王江淼、侯修林、张庆山、马晓洁、刘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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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单位 自行检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在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总体要求,仪器设备,自行检查项目、内容、要求及方法,记录和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使用单位的自行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TSG08-2017、TSG81-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也简称观光车辆. 具有4个及以上车轮、非轨道无架线、座位数(含司机座位)不小于6且用于旅游观光运营服务的自
3. 2
在用观光车辆
按照TSG08-2017相关要求完成使用登记的观光车辆.
3.3
自行检查
为保证观光车辆的安全性能,使用单位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要求对其组织实施的检查.
3. 4
使用单位
具有观光车辆使用管理权的单位,一般是观光车辆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车辆使用实际管理者.
4总体要求
4.1检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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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检查按照检查时间节点分为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及定期检验前检查.日常检查也称试运行检查.
4.2日常检查
员负责实施. 使用单位应在观光车辆每日投入使用前对其进行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观光车辆作业人
4.3月度检查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观光车辆每月至少实施一次月度检查,月度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观光车辆作业人员
负责实施.
4.4年度检查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观光车辆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观光车辆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4.5定期检验前检查
使用单位在申请定期检验前应对观光车辆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前检查,定期检验前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观光车辆管理员负责组织实施.
5仅器设备
5.1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观光车辆的特征配备满足自行检查需要的仪器设备.
5.2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非 强制检定的,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无法检定或校准的,可采取比对等方式对其性能和精度进行确认并记录.
6自行检查项目、内容、要求及方法
使用单位应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日常检查,按照不少于附录A中的项目、内容要求及方法进行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及定期检验前检查.如车辆具备特殊性能,使用单位可根据相关标准及使用维护说明文件要求,增加相应检查项目和内容.
7记录和报告
7.1内容
7.1.1在用观光车辆的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前检查应形成记录,定期检验前检查宜形成报告.定期检验前检查如形成报告,应加盖使用单位印章.
7.1.2在用观光车辆日常检查记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设备基本信息、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结果等,月度检查记录的内容除日常检查要求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检查结论等,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前 检查记录的内容除月度检查要求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员的审核等.
7.1.3在用观光车辆的日常检查记录可以逐台成本或成册的方式进行编制,日常检查记录、月度检查记录、年度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前检查记录的样式可参考附录B和附录C.在用观光车辆定期检验前检
查报告样式可参考附录D.
7.2检查结果填写
自行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记录或报告上,可用“√”(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表示不适用)等字样简单描述相关项目的检查结果.对于有数据测量要求的项目宜填 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
7.3检查结论判定
自行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的,判定为“合格”:有不符合要求项目的,判定为“不合格”.
7.4问题处理
使用单位对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记录.
7.5存档
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应将观光车辆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及时存入该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前检查的记录或报告应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