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2960.2-2016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for electric vehicles-Part 2:On-board terminal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车载终端;
一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本部分为GB/T3296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戴娜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整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电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的主要起草人:陈输军、王磊、陆春、王震坡、丁晓华、孟祥峰、周荣、刘鹏、糜锋、浦金欢、吴智强、傅晶、侯毅、张文杰、刘凯、刘勇军、蒋峰、吕书军、吴丽华、赵亚涛、单冲、王旭、孙强、祝君君、王文扬、杨显涛、许多、李原、呆先锋、彭永伦、胡芳芳、关鹏姝、杨阳、熊晓飞、黄志诚、余学涛、徐艳、王贤军、马涛、郑燕婷、梁丽娟、班定东、覃华强、罗建斌、汪振兴、陆健翔、陈岭.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1范围
GB/T3296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集成式和单体式车载终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619-1998机动车电子电器组件的电磁辐射抗扰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18655-2010车辆、船和内燃机无线电骚扰特性用于保护车载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9951-2005道路车辆静电放电产生的电骚扰试验方法传导 GB/T21437.2-2008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GB/T21437.3一2012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第3部分:除电源线外的导线通过容性和感性耦合的电瞬态发射GB/T28046.1一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28046.2一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2部分:电气负荷GB/T28046.3一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3部分:机械负荷GB/T28046.4一2011道路车辆电气及电子设备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第4部分:气候负荷GB/T32960.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GB/T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3术语和定义
GB/T3296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集成式车载终端integratedon-board terminal
集成设计在车辆其他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
3.2 单体式车载终端independent on-board terminal单独设计为独立的装置或系统的车载终端.
4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集成式和分体式车载终端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GB/T 32960.2-2016
有完整性、准确性和不可否认性.
4.2功能要求
4.2.1时间和日期
与标准时间相比时间误差24h内士5s. 车载终端应提供时间和日期.时间应精确到秒,日期应精确到日.
4.2.2数据采集
车载终端应按照GB/T32960.32016中公共平台需要的实时数据进行采集,实时数据的采集频次不应低于1次/s.
4.2.3数据存储
4.2.3.1车载终端应按照最大不超过30s时间间隔将采集到的实时数据保存在内部存储介质中.当车辆出现GB/T32960.3-2016表17的3级报警时,车载终端应按照最大不超过1s时间间隔将采集到的实时数据保存在内部存储介质中.4.2.3.2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容量应满足至少7d的实时数据存储.车载终端内部存储介质存储满时,应具备内部存储数据的自动循环覆盖功能.4.2.3.3车载终端内部存储的数据应具有可读性. 4.2.3.4车载终端断电停止工作时,应完整保存断电前保存在内部介质中的数据不丢失.
4.2.4数据传输
4.2.4.1车载终端应具有将采集到的实时数据发送到企业平台的功能.4.2.4.2车载终端上传到企业平台实时数据的传输时间间隔及数据种类应符合GB/T32960.3-2016的相关要求,
4.2.5数据补发
当通信异常时,车载终端应将采集的实时数据存储到本地存储介质中,等待通信恢复正常后进行实时数据的补发,补发数据及方式应符合GB/T32960.3-2016的相关要求.
4.2.6注册和激活
车载终端应具有支持远程方式在企业平台上注册、激活功能.
4.2.7独立运行
车载终端在外部供电异常断开后,仍可以独立运行,且至少保障外部供电断开前10min的数据上传到企业平台.
注:数据指GB/T 32960 3-2016中规定的相关数据.
4.2.8远程控制
车载终端宜有自检、远程查询、远程参数设置和远程升级等功能.
4.3性能要求
4.3.1电气适应性能
4.3.1.1启动时间
车载终端从加电运行到实现实时数据采集的时间不应超过120s.
4.3.1.2工作电压范围
车载终端工作电压范围应满足表1要求,按照5.2.1.2的试验方法,试验中、试验后车载终端功能应处于GB/T28046.1-2011定义的A级.
表1工作电压范围
单位为伏特
直流供电系统 最低工作电压 最高工作电压12 9 1624 18 32
4.3.1.3过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过电压性能应符合GB/T28046.2-2011中4.3的要求.
4.3.1.4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
车载终端供电电压缓降和缓升性能应符合GB/T28046.2-2011中4.5的要求.
4.3.1.5反向电压性能
车载终端反向电压性能应符合GB/T28046.2-2011中4.7的第2种情况的要求.
4.3.2环境适应性能
4.3.2.1工作温度范围
在车辆主电源供电情况下,工作温度范围:-30C~70℃
4.3.2.2贮存温度范围
贮存温度范围:一40℃~85℃.
4.3.2.3耐机械振动性能
车载终端耐机械振动性能应符合GB/T28046.3-2011中4.1的要求.
4.3.2.4耐机械冲击性能
车载终端耐机械冲击性能根据车载终端安装位置应符合GB/T28046.3-2011中4.2的要求.
4.3.2.5外壳防护性能
车载终端外壳防护等级根据GB/T28046.4-2011表A.1进行选择,试验后车载终端功能应处于GB/T28046.1-2011定义的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