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
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2024年版)
审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屈洪斌 赵 刚 蒋军 马海燕委 员: 帅宗义 高会晋 高德风 万超琪陶朝勋 田 东 孟一飞 蒲必宇
主任委员:王茂奎
编写人员
主 编:赵鹏 邢丽文 王爱梅 戚吉李娟编写人员:龙旭东 易铁丁 寇吉汉 许颖刘青张燕黄鑫 杨星
编制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使用说明
一、为加强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审定形成了《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24年版)(以下简称《普通公路标准文件》).
二、《普通公路标准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令第20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号)、《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9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8)152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及《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四川省普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特点和电子招标管理需要编制而成.
三、《普通公路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招标的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普通公路养护工程可参照使用.
四、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融.
五、招标人在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原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六、《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条款符号说明:
1.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2.以空格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或“无”标示.
3.文中“口”表示可选择项,招标人、投标人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或者对选择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视为不采纳该内容(若可以编辑的情形下,没有被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
4.文中的“口”选择项可为单选或多选,在多选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选择项之间是“或”还是“同时”的关系.
5.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内的内容可以编辑.
6.标有下划线的引用条款内容,当国家、部、省等有相关新的规定出台时,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及项目具体特点进行调整.
七、招标人按照《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媒介名称.
八、《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按照《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规定,编写了综合评估法一种评标方法.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招标人在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注释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和分值等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合理确定.
九、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普通公路标准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已按照《普通公路标准文件》的要求建设
“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招标人在线编制招标文件.当项目在市(州)交易中心分平台交易时,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符合《普通公路标准文件》要求.
十一、各使用单位对《普通公路标准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或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