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The stipulation of refrigeration energy consumption of largepublic building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6计算方法..7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附录A(资料性)各种能源的折算系数.附录B(资料性)蓄冷系统的制冷能耗修正系数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617-2019《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与DB11/T1617-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9版的第1章): 一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9版的第3章):一修改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2019版的4.1):一一合并修改了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和统计范围(见第5章,2019版的4.2和第5章):
修改了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见第7章,2019年版的第7章).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新城镇化(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建工数智技术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鹏、杨立宪、王云霞、胡焕、郭庆娜、林杰、王忠民、冯蕾、敬红彬、吕天启、鲁东静、孟剑、顾中煊、韩初、曹思远、熊九辰.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1617-2019;
一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的限额、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提出了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单体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商业办公、党政机关办公、商务酒店、购物中心、医院等类型建筑集中制冷系统的制冷能耗计算、考核、节能管理,其他类型大型公共建筑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981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50504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DB11/T68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505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制冷能耗centralizedrefrigeration energy consumption
在实现建筑温湿度设计值前提下,集中制冷系统的制冷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制冷附属设备(不含末端)等的总能源消耗量.
3.2
集中制冷面积centralizedrefrigeration area
采用集中制冷系统进行制冷的建筑面积.
3.3
统计周期statisticalcycle
统计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制冷能耗时,一个完整的日历年或连续12个日历月为统计周期,且涵盖一个完整的制冷季.
3. 4
集中制冷能耗强度centralizedrefrigerationenergyconsumptionintensity
统计周期内,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制冷能耗除以集中制冷面积得到的数值.
4总体要求
4.1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分为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4.2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制冷系统,统计周期内的集中制冷能耗强度不应高于对应制冷能耗限额的 限定值.4.3既有大型公共建筑集中制冷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后,统计周期内的集中制冷能耗强度不宜高于对应制冷能耗限额的准入值.4.4按照GB55015设计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统计周期内的集中制冷能耗强度不应高于对应制冷能耗 限额的准入值,宜达到对应制冷能耗限额的先进值.
5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5.1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限额
单位为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
大型公共建筑类型 限定值 准入值 先进值办公建筑 商业办公建筑 20 11 6党政机关办公建筑 19 9 5商务酒店建筑 五星级 四星级 34 27 17 14 12三星级及以下 26 13 8 7购物中心建筑 33 16 11医院建筑 52 30 19
5.2当建筑类型为综合建筑时,制冷能耗限额的计算见公式(1):
N=∑N (A/A) (1)
式中:
N一综合建筑制冷能耗限额,单位为千瓦时每平方米每年(kh/(na)):A-一第i类建筑类型的集中制冷面积,单位为平方米(n): N-一第i类建筑类型对应的制冷能耗限额,单位为干瓦时每平方米每年(kWh/(ma)):A一一建筑集中制冷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5.3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耗统计范围
5.3.1采用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类别产生的集中制冷能耗,应统一折算成等效电力消耗量.非集中制冷 区域的制冷能耗和制冷面积,应在统计集中制冷能耗时进行扣除.
5.3.2采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的可再生能源集中制冷系统,制冷能耗全部计入集中制冷能耗统计范围.
5.3.3可再生能源发电用于集中制冷系统的发电量宜单独计量,且此部分能耗不计入集中制冷能耗统 计范围.
6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