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批复同意深圳开展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精神,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践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抽查检定”计量监管方式,并于2022年12月将计量数据核查作为监管方式修改纳入《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取得良好成效.
采用“计量数据核查抽查检定”的方式后,相较全覆盖的周期检定监管模式,初步实现了强制检定管理由器具管理转向量值管理,将有限的检定资源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智能化发展.
当前,深圳正在建设“超充之城”,超充设施计量规则函需建立.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计量数据核查、计量验证、诚信计量”三位一体的超充设施计量规则.然而,在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方面,还存在数据完整性要求、数据对接协议、数据核查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等技术路径和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确立.
二、目的和意义
编制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技术规范,统一充电计量数据采集规则,解决充电桩推送数据完整性等问题,将有效提升数据对接效率,可作为指导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管理工作的技术依据.同
时,编制技术规范还能更好地发挥计量对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完善计量规则和技术规范,可以为深圳“超充之城”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
三、主要内容
《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技术规范》由8个章节和4个附录构成.以下对本文件中的主要条款进行简要说明.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用于计量数据核查中的数据采集规则、数据完整性要求、数据核查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数据来集、核查等活动.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节给出了本文件编制过程中规范性引用的相关文件,包括GB/T27930、GB/T36344、GB/T38637.2、GB/T40645、JJG1148、JJG1149、DB4403/T77,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
本章节给出了文件编制过程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包括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电动汽车公用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充电运营商平台、计量数据核查、直流电能测量标准模块、交流电能抄表模块、充电桩智慧计量平台、充电枪等.术语和定
义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文件的标准化对象,采用内涵定义的形式,使用陈述性条款给出.
本章节主要参考了JJG1148、JJG1149编制.
(四)计量数据核查流程
本章节对充电桩接入充电桩智慧计量平台的计量数据核查流程进行了规定.
(五)计量数据要求
本章节主要根据GB/T36344,参考了GB/T38637.2,结合GB/T31722对充电桩接入充电桩智慧计量平台的计量数据规范、数据传输方式、数据传输安全以及计量数据管理进行了规定.
(六)模块要求
本章节对充电桩需加装模块的通用要求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
(七)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方法
本章节主要根据深圳市强制检定试点工作情况对充电桩智慧计量平台的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方法进行了规定.
(八)异常检定
本章节对充电桩智慧计量平台上报警的充电桩,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148、JJG1149进行检定以及后续监测进行了规定.
(九)附录
附录A规定了充电桩计量数据对象及接口定义.
附录B规定了非车载充电机计量数据核查方法.附录C规定了交流充电桩计量数据核查方法.附录D规定了模块结构尺寸示例.
四、附则
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有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柘阳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艾锐达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汇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