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P 40 ICS 13.060.10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3817-2025 代替DB32/T 3817-2020
农业用水定额 Water quota of agriculture
2025-07-01发布2025-08-01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 3817-2025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作物灌派用水定额 6林业灌派用水定额 7畜牧业用水定额2 8渔业用水定额 附录A(规范性)灌溉分区 附录B(规范性)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附录C(规范性)林业灌溉用水定额18 附录D(规范性)畜牧业用水定额19 附录E(规范性)渔业用水定额20 参考文献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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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T3817-2020《灌溉用水定额》.与DB32/T3817-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20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3~3.7); c)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2020年版的3.23.4~3.15); d)增加了一般要求(见第4章): e)删除了省级分区、主要作物和灌区类型的规定(见2020年版的第4章); f)更改了作物滥激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5章、附录B,2020年版的第5章); g)增加了林业滥涨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6章、附录C): h)增加了畜牧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7章、附录D); i)增加了渔业用水定额的规定(见第8章、附录E): j)删除了2020年版的附录A; k)更改了部分滥激分区的范围(见附录A,2020年版的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水利厅提出、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星、郭相平、刘敏吴、董阿忠、蒋伟、任瑞英、张雯叶、侯苗、齐斐、陈盛、邱立波、 郝树荣、王振昌、操信春、鞠艳、张凌霄、余泓宇、章二子、孙文吉、陈朱叶、般小青。
本文件于202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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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水定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用水定额的一般要求,以及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 额和渔业用水定额。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用水定额使用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灌溉保证率probability of irrigation water requirement P 在多年运行中,灌区用水量能得到保证的概率。
3.2 作物灌溉用水定额crop irrigation water quota 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下核定的某种作物在一个生育期内单位面积的灌溉用水量的限定值。
3.3 林业灌溉用水定额forest irrigationwaterquota 单位面积林木一年内的灌溉用水量限定值。
3.4 畜牧业用水定额livestockwater quota 某类牲畜(禽类)每日每头(只)所需水量的限定值。
包括饮用水、卫生用水、饲料拌和用水等。
3.5 渔业用水定额fishery waterquota 一年内,单位渔业养殖面积需要补充的新水量的限定值。
3.6 通用值general value 对于作物灌混用水定额,灌区现状水平下,在规定位置和规定水文年型的单位面积滥激用水量限定 头、每只)用水量限定值。
DB32/T 3817-2025 3.7 先进值advancedvalue 对于作物灌溉用水定额,田间净灌溉用水定额和GB/T50363规定相应节水灌溉技术的灌溉水利用 系数最低值之比所得的数值;对于林业和畜牧业,用水户中,单位用水量较少的前20%用户能通过 的单位面积(每头、每只)用水量限定值。
4一般要求 4.1沿用江苏省已划分的15个灌涨分区,按照附录A。
4.2实施用水定额管理的规定位置应为提水泵站出水口或渠灌区的斗口。
4.3作物和产品行业代码按照GB/T4754。
4.4本文件未列出作物和产品可参照相关或相似作物和产品的用水定额。
5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各分区主要作物滥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