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省地方标 准
DB14/T3517-2025
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指南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5绿色电力资源评价6绿证申请与交易7管理与维护附录A(规范性) 绿证申请工作流程..附录B(资料性) 信息员授权文件,附录C(资料性) 绿证交易工作流程. 申领绿证承诺书..附录D(规范性)参考文献..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水利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瑞红、范敏、姚亚美、李鹏犇、张之伟、吴致远、韩育宁、李兴燕、牛越先、张彦来、李超、杨李玉、蔡继清.
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绿色电力资源评价、绿证申请与交易、管理与维护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以下的小型水电站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交易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T50964小型水电站运行维护技术规范SL/T529小型水电站技术管理规程 SL/T752绿色小水电评价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绿色电力
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3. 2
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指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简称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3. 3
绿证交易
指绿证进行市场交易的行为.
4基本原则
4.1合规性
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4.2时效性
DB14/T 3517-2025
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应根据国家绿色电力政策的调整进行动态管理,按要求及时提供或核对相关信息.
4.3安全性
水电站绿色电力开发利用以安全生产为前提.
5绿色电力资源评价
5.1数据分析
收集整理、分析水电站发电量、并网电量、运行成本、并网成本、经济效益、社会贡献率等相关数据.
5.2分析评价
依据SL/T752的绿色小水电评价内容,结合水电站运行情况,分析评价水电站的绿色电力开发利用潜力及预期效益.
6绿证申请与交易
6.1制定方案
成立水电站开发利用工作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
6.2绿证申请
6.2.1绿证申请流程
绿证申请流程宜按照附录A进行,工作内容包括注册账号、建档立卡、证书申请等.
6.2.2注册账号
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账号.按照平台格式要求,填报法人机构、信息员、账号密码等信息,上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信息员授权文件(格式见附录B).
6.2.3建档立卡
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建档立卡.按照平台格式要求,填报水电站相关信息,填报信息以水电站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为准.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6.2.4证书申请
建档立卡后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行证书申请.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有关要求如下:a)填写申领绿证承诺书(格式见附录C),明确负责人1名,信总填报专员2名:b)依据电力交易的电费结算单和其他证明(电费结算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进行申请:c)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逾期自动核销: d)绿证申请原则上以月度为周期,按每月并网发电量进行申请绿证.多个月份电量合并结算,不用按月拆分,仅需按照电费结算单上最后一个月份日期,填报全量电量信息:e)每1000度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期电量结转至下期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