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863-2025
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entilator-associated pneumoni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三峡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必杰、高晓东、刘荣辉、李六亿、刘运喜、宗志勇、邱海波、陈佰义、陆群、索瑶.
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机相关肺炎预防与控制的管理要求、预防措施、气道管理、消毒灭菌及监测.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呼吸机相关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儿科和新生儿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与控制可结合专业特点,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T311医院隔离技术标准WS/T312医院感染监测标准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标准WS392呼吸机临床应用WS/T509重症监护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12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呼吸机相关肺炎ventilator-associatedpneumonia;VAP
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48h后所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
3. 2
人工气道artificial airway;AA
为了保证气道通畅而在生理气道与其他气源之间建立的连接.分为上人工气道和下人工气道,是常见的抢救呼吸系统危重症患者的措施之一.
机械通气mechanicalventilation;MV
改善并维持肺的换气功能、减少呼吸肌做功等. 利用机械装置来代替或控制自主呼吸运动的一种治疗方法.目的是保障通气功能以满足机体需要、
3. 3. 1
无创正压通气non-invasive positive pressure ventilation;NIPPV
无须建立人工气道的正压通气方式.常通过鼻翠或面罩连接,也有少部分通过鼻咽管或喉罩连接.
有创机械通气invasive mechanicalventilation;IMV
经气管插管及气管切开等人工气道进行的机械通气方式.
3. 4
声门下分泌物吸引气管导管subglotticsecretiondrainage;SSD
气囊上方有开孔并可供引流气囊上方积聚黏液的导管,有助于减少吸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炎的发生率.
3. 5
加温湿化器heated humidifier;HH
湿化治疗时,使湿化气体保持一定温度的加温装置.
3.6
湿热交换器heat and moisture exchanger;HME
又称“人工鼻(artificialnose)”.由数层吸水材料及亲水化合物制成具有细孔网纱结构的医疗设备.主要用于人工气道患者.使用时一端与人工气道连接,另一端与呼吸机管路连接.当气体呼出 时,呼出气内的热量和水分被保留下来,吸气时,气体经过人工鼻,热量和水分重新被带入气道内.同时对细菌有一定过滤作用,能降低管路被细菌污染的危险性.
4管理要求
4.1使用呼吸机的临床科室应将VAP的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4.2应明确医务人员在VAP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并落实VAP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4.3医院感染管理、医务、护理及其它有关部门应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负责VAP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VAP循证措施依从性核查表,并督促落实.4.4应制定VAP预防与控制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定期根据最新循证医学证据和当地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更新,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评价与.
4.5使用呼吸机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应接受呼吸机操作及感染防控专业训练.
4.6医务人员在使用呼吸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WS/T313的要求,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指征和方法.4.7医务人员在使用呼吸机过程中应严格执行WS/T311的要求,遵循“标准预防”和“基于疾病传播途径”的隔离原则.
5预防措施
5.1严格掌握气管插管指征.对于需要辅助通气的患者,首选无创通气.5.2宜选择经口气管插管,不宜选择经鼻气管插管.5.3应每天评估呼吸机及气管插管的必要性,尽早脱机或拔管.5.4若无禁忌证,应将患者床头抬高30°~45°.5.5应定时对患者进行口腔卫生,每6h~8h一次.5.6对患者实施肠内营养时,宜根据发生误吸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存在高误吸风险,宜采用鼻肠管,条件许可时尽早拔除.5.7对多重耐药菌VAP感染或定植患者,应遵循WS/T311的要求采取隔离措施.5.8应避免全身或呼吸道局部使用抗菌药物预防VAP.5.9不宜常规使用口服抗菌药物进行选择性消化道脱污染.5.10使用镇静剂的患者,宜每日评估是否停用或减量.5.11宜选择多个防控措施组成集束化策略(Bundle)同时实施.
6气道管理
6.1应选择型号合适的气管导管,并进行气囊压力监测,气囊压力应保持在25cmH.0~30cml.0.6.2预计气管导管留置时间超过72h的患者,宜选用具有声门下分泌物吸引功能的气管导管.6.3当转运患者、改变患者体位或插管位置、气道有分泌物积聚时,应及时吸引气道分泌物,并应遵循无菌技术操作.6.4连续使用呼吸机机械通气的患者,不应常规频繁更换呼吸机管路,遇污染或故障时及时更换.6.5呼吸机管路集水杯应处于管路最低位置,患者翻身或改变体位前,应先清除该集水杯中的冷凝水.清除冷凝水时呼吸机管路应保持密闭.
6.6呼吸机管路湿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宜在呼吸机管路中采用加温湿化器或湿热交换器等湿化装置,不宜使用微量泵持续泵入湿化液 进行湿化:b)加温湿化器的湿化用水应为无菌水;c)湿热交换器宜5d~7d更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