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 准
DB50/T 1817-2025
航空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规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通用要求. 5侦察作业.6勘测作业.附录A(资料性)无人机飞行前检查清单.
前言
起草.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航空应急救援总队、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育锋、曹家权、代豪、刘槟珲、邓茂川、董存军、薛国臣、杨娟、徐茂、蔡治勇、黄伟、蒋冬梅、刘文娟、李鹏、段美满、席刚、孟萌萌、陈国荣、黄为威、张伟、雍艾华.
航空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规范
1范围
任务开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实施应急救援侦察作业和勘测作业时,在基础准备、航前检查、航线规划、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使用旋翼无人机和复合翼无人机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适用于本文件.
GB/T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35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GB/T38152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 GB/T41454实景影像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MH/T1069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CH/T300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CH/T8023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4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9024三维地理信息模型数据产品质量检查与验收 CH/T9008.3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3术语和定义
GB/T38152、MH/T10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无人机unmanned aircraft
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无人机系统unmannedaircraft system
由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无线电遥控设备、遥控站(台)、任务荷载和控制链路组成的系统.
多旋翼无人机multi-axisunmannedaircraft
具有三个及以上旋翼轴的无人机.
通过固定翼提供巡航能力,同时搭载多旋翼系统实现垂直起降的无人机.
3.5
应急侦察cmergencyreconnaissance
利用无人机搭载可见光相机、红外热成像相机和激光雷达等侦察任务载荷,对自然资源、重点设施、灾害易发地等进行巡视、观察和记录,为应急救援、灾后评估等提供信息支撑.
3. 6
应急勘测emergency survey利用无人机从空中动态勘查、测量事故灾害现场情况,为应急救援、灾后评估等提供信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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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隔离time isolation
在临时管制空域内,为确保不同类型的航空器(如无人机和有人驾驶航空器)不会在同一时间飞行,而采取的时间上的安排和管理措施.
3. 8
空间隔离spatial isolation
分区和高度分区内飞行,而采取的空间上的安排和管理措施. 在临时管制空域内,为确保不同类型的航空器(如无人机和有人驾驶航空器)不会在同一水平
3. 9
操作人员operator
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无人机飞行任务的主操控员、副操控员、数据员、安全员等.
4通用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无人机运营单位应制定无人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特情处置预案.
4.1.2无人机运营单位应当为执行应急教援任务的无人机购买相关保险.
4.1.3在禁(限)飞区或超过适飞空域高度,使用无人机开展应急债察、应急勘测等任务时,应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或以函件形式向西部战区申报应急救援飞行活动.
4.1.4在执行应急教援任务过程中,涉及与有人机、参与应急任务的其他无人机同场作业时,应 当遵循以下管控措施:
a)统一管理空域.由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统一申报、划设和管理临时管制空域.相关单位应主动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备拟参与应急救援的无人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临时管制空域:
b)发布管控公告.在临时管制空域生效前30分钟,由区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公告,向临时管制空域内的人员发送临时管制空域范围、管控时间、注意事项等提醒信息:
门执法,及时对黑飞无人机进行反制: c)建立巡查机制.应急指挥机构派出空域安全员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协助配合公安部
d)实行“时空隔离”融合飞行.在执行应急教援任务期间,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事故灾害现场救援情况,采取时间隔离或空间隔离,符合融合飞行条件的按照现场指挥开展飞行作业.
4.1.5操作人员应了解应急救援任务所在作业区域气象条件,避免雷电、暴雨、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影响无人机作业.
4.1.6操作人员应根据任务类型、作业区域环境、作业区域地理条件和作业区域大小选择适合作 业的无人机飞行平台及载荷设备.
4.2人员要求
4.2.1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操控员执照,具备使用无人机开展应急救援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2.2执飞机组应根据作业任务和机型合理配置操作人员.小型无人机机组不少于2人,明确操控员、数据员、机务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可由主操控员、副操控员、数据员、机务员兼任. 控员、安全员:除中型多旋翼无人机外,中型、大型无人机机组不少于5人,明确主操控员、副操无人机在有人员或车辆通行的区域起降时,安全员不应少于2名.
施,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起降区域. 4.2.3执飞机组应熟悉事故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方式:安全员应做好无人机起降安全措
4.2.4操作人员应穿着应急救援服或应急反光背心.
4.2.5操作人员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发布或外传任务执行情况、 事故灾害现场图片、视频等数据.
4.3起降点要求
4.3.1起降点应空旷平坦,能通视作业区域,无雷达站、微波中继、无线电通信等强干扰源,地面无可能被无人机卷起的杂物.
4.3.2中小型多旋翼无人机起降点周边5m,大型多旋翼无人机起降点周边10m范围内无架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