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16-1999
皮棉清理机
Lintcleaner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10163-1988《皮棉清理机》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2.增加了刺辊辊简工作长度系列.3.增加了部分检验判定规则的内容.4.提高了动平衡精度等级要求.本标准自1999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10163-19884皮棉清理机》.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磊、胡白玉、刘伯芳、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棉麻机械厂.
1.产品分类中,基本参数中去掉了最大生产能力一项内容,将生产能力放在整机性能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16-1999
皮棉清理 机
Lint cleaner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棉清理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与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锯齿轧花机轧出的皮棉随机进行清理的刺辊式皮棉清理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下列标准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GB/T6075-1985制订机器振动标准的基础 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产品分类
3.1基本参数
a)刺辊筒直径400mm,500mm,600mm; b)毛刷辊筒直径450mm;c)刺辊转速800r/min~1200r/min.
3.2刺辊辊筒长度系列
刺辊辊筒工作长度10mm,1250mm,1600mm,2000mm,2500mm.
3.3产品代号
注:别棉形式是毛剧式时,可省略字母M.
4技术要求
4.1皮棉清理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1999-12-01实施
4.2整机性能
4.2.1生产能力:含水率为7%~8%时,每100mm刺辊筒工作长度生产能力不大于80kg/h;含水 率为8%~9%时,每100mm刺辊辊筒工作长度生产能力不大于65kg/h;含水率为9%~10%时,每100mm刺辊辊筒工作长度生产能力不大于.55kg/h
4.2.2清杂效率(以清理前皮棉含杂率为基数):请前含杂率为1.2%~1.5%时,请杂效率不小于30%;清前含杂率大于1.5%时,清杂效率不小于40%.
4.2.3棉纤维损耗:1级~3级皮棉损耗不大于1.2%:4级~6级皮棉损耗不大于1.6%.
4.2.4清理后的皮棉质量应符合GB1103中轧工质量的规定.
4.2.5清理100kg皮棉耗电量不大于1.5kWh.
4.2.6空载噪声不大于90dB(A).
4.2.7主轴承处的振动烈度不大于11.2mm/s,并应符合GB/T6075中的有关规定.
4.2.8应有必要的电器联锁装置.
4.2.9应有安全防护罩.
4.3主要零部件质量
4.3.1刺辊辊简的动平衡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中规定的5.0级.
4.3.2毛刷辑筒的动平衡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中规定的5.0级.
4.3.3刺辊轴和毛剧轴应采取热处理措施,以提高其寿命.
4.3.4罗拉、排杂刀、给棉板工作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4.4整机装配质量
4.4.1生产的零部件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外购件必须经过验证,外协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4.4.2皮棉通过的部位均应光滑.
4.4.3空运转试验中,应满足下列要求:a)机器运转正常、平稳,不应有异常现象;c)各轴承部位连续工作30min,其温升不大于25C. b)各联接件、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
4.5外观质量
4.5.1整机外表面应光洁、平整、美观,漆层均匀,无明显流痕、皱皮、气泡、漏涂等缺陷.
4.5.2零件外露加工表面均应防锈.
5试验方法
5.1空运转试验..
5.1.1整机调整后空运转,时间不少于30min.
5.1.2空运转时试验4.4.3.
5.2空载噪声测定
在皮棉清理机空载运转的情况下,用声级计检测4.2.6.在测量时,皮棉清理机距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m.测点设在距机1.5m远,离地1.5m高处,在机器前、左、右三面各取一点,取其三点平均值.
5.3负载试验
5.3.1批量生产的皮棉清理机,随机抽取一台进行负载试验,时间不少于8h.
a)试验条件:见表1.
表1试验条件
含水率.% 每100mm刺现工作长度生产能力.kg/h试验皮棉 9~10 50~45328 89 60~557~8 75~70.<7 90~85 b)清杂效率、轧花质量的取样方法:按成包皮棉计算,每10包抽取一份检验样品,每份样品的质量约500g,清前样品和清后样品应同时抽取. c)棉纤维损耗率的取样方法:负载试验时间内的全部杂质掺匀后取样3个,每个样品重约500g.5.3.3用杂质分析机检验清杂效率,按式(1)计算: 7(%)-Q-H 式中:7清杂效率; Q-清前皮棉含杂率,%; H--清后皮棉含杂率,%. 5.3.4用杂质分析机检出杂质样品中的棉纤维,并按式(2)计算棉纤维损耗率. 式中:S-棉纤维损耗率: p- -排出的杂质中含棉纤维(长度在12mm以上)的质量,kg;G-实际清理的皮棉质量,kg. 5.3.5按GB1103中的各项规定检验4.2.4. 5.3.6用精度不低于2.0级的电度表测量耗电量,并按式(3)计算单位产量耗电量. 式中:E-100kg皮棉耗电量,kWh; Z-总耗电量,kWh;G--处理皮棉的总质量,kg. 5.3.7机器运转平稳后,按GB/T6075中的规定检验4.2.7,测点在刺辊辊筒和毛刷简的轴承盒上,沿着主轴线相隔90进行测量, 6检验规则 6.1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2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4.4和4.5. 6.2.1空运转试验中4.4.3条的c项中,刺辊轴承和毛刷轴承的温升为必检项. 6.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c)转厂生产或停产两年以上再生产时;d)设计、工艺、材料等方面有重大改革时. 6.4.型式检验按批量的1%进行抽查试验(但不得少于1台).检验应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6.4.1型式检验生产能力按表1进行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