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3097-2017
北方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criterion for northernrice centralized seedling nursingfaciliti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6选址与建设条件 7工艺与设备8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9生产设施10辅助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11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12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
前言
本标准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2]56号)下达的任务,按照《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规范》(NY/T2081-2011)的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而编制.
本标准共分12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生产设施、辅助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和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 本标准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管理,辽宁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政编码:100081),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展计划司.
本标准主持单位: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本标准编制单位:辽宁省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农业科学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北方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标准
1范围
成、选址与建设条件、工艺与设备、建设用地与规划布局、生产设施、输助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节能节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北方水稻集中育秧设施(以下简称“育秧设施”)建设的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水、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和主要技术及经济指标等方面的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折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本(包括的修改
指我国秦岭、 0地区,华北区域的 P.FE 安敬北 东北 的黑龙 区 西北区域的陕 、内蒙古东部西中北部、甘肃、 内3.2
水稻集中育秘 centr
3.3 根据水稻集中育 要面建 设的生产设施 记套设施的统称.
单元育秩设施facintiesorunit
在一个播期内,一套育秩播种机械设备进行集中育鞅所需配备的水稻集中育秧设施.本标准以15d为一个播期,播种机每天工作10h,搭种能力为每小时550盘~600盘.
育秧大棚shed for rice cultivate seedling
以太阳能为主要能源、以具有平面侧壁的拱形钢结构为基本骨架、四周和顶面采用塑料薄膜作为覆盖材料的大棚.育秧大棚可分为临时性育秧大棚和永久性育秧大棚两种类型.
选址在水稻本田建设,骨架的安装采用装配式,且育秧后即被拆除的育秧大棚称为临时性育秧大棚.
蔬、花卉等作物种植的育秧大棚称为永久性育秧大棚. 选址在水稻本田以外的农用地建设,骨架的安装采用装配式或焊接式,除育秧外还可继续用于果、
NY/T 3097-2017
育秧盘seedlingtray
能够容纳秧苗的盘子.分为硬盘和软盘2种.其中,硬盘规格有58cm×28cm(9寸盘)和58cm×22cm(7寸盘)2种.软盘有链状育秧软盘和体秧苗育秧软盘2种.
4总则
4.1目的
为加强我国北方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合理确定育秧设施建设水平,推动育秩设施技术进步,提高秧苗素质,满足水稻机械化生产需要,全面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4.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北方地区水稻集中育秧设施的新建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育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项目整个建设过程的尺度.
4.3建设原则
a)依据建设地区的市场需求、气候、资源条件,因地制宜选择育秧设施的规模与配套工艺: 育秩设施建设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b)贯彻勤俭节约方针,科学合理地选择育秧设施的配套设备:c)贯彻节能、节水、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
4.4协调性
本标准遵循了农业生产建设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国家粮食产业经济技术政策.育秩设施建设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定额或指标的规定.
4.5实施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
执行本标准的各方应以本标准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的经济、技术水平,合理确定育秧设施的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
5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1确定原则和依据
育秩设施的建设规模应以建设地区市场需求、资源条件、技术水平和投资环境为依据,并结合建设单位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技术状况等合理确定.
5.2建设规模
育秩设施建设规模应以多栋育秧大棚排列组成育秧大棚群的棚内面积总和表示.
本标准以一套育秧播种机械设备在一个播期内所播种的秧田面积为度量指标,并以此确定为单元育秧设施的建设规模.单元育秧设施的建设规模宜为1.68hmm².
5.3项目构成
育秩设施建设项目构成主要包括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公用配套设施.
5.3.1生产设施
生产设施包括育秧大棚及催芽车间等.
5.3.2辅助生产设施
辅助生产设施包括晒场及仓库等,
5.3.3公用配套设施
公用配套设施包括供配电设施、水源和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道路及围栏等.
5.4其他要求
新建的育秧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专业化协作条件进行:已有建设基础的单位新建育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