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公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
2014年3月20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组长:**
成员:**
(五)、工作职责:
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3、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员工公布.4、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5、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2、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生产部品质部工程部人事行政部 武志强吴宸铭梁延生延普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