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标题 消防安全管理规程 编码页数 共2页起草部门 生产部 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起草人/日期 QA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生效日期 分发号分发部门 工程部、生产部、质量保证部
一、目的: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责任者:
安全员
四、正文
1.公司必须设立安全员,负责整个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全厂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消防隐惠,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对重点防火部位,应设醒目的防火标记,严禁烟火.
3.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与之相适应的,人人会使用的简易的消防灭火器,以便对付突发的消防事故.
4.整个公司必须装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枪,皮带管道,由安全员负责管理.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消防器材、车间的消防安全门进行检查,以便能随时使用和开启,对于生锈不能用的器材必须及时更换.
5.凡新进公司工人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6.做好对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工和参观或办事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7.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室内消火栓箱的水带水枪必须配齐,保持完好.对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器每月进行检查,填写标签一次.
8.生产车间禁止动用明火,如生产需要必须进行申请明火动火证,使用明火时不得离人,严禁带火源进入车间,严禁在车间抽烟.
9.禁止带火源进入仓库,禁止在仓库内吸烟:易燃易爆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库.
10.化验室、车间化脸室及菌种组在使用电炉、烘箱、压力灭菌锅时必须注意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小心使用,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11.化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且废弃的有机溶剂不得随意倒入水道中,以免积蓄爆炸.
12.不得将化学性质、防火、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贮存在一起.
五、变更历史
版本 生效日期 变更描述 起草人1 执行新版GMP文件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