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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施工作业区内“十不准”的规定:
1、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2、施工区域区内,不准带进小孩.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中不准唱酒.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6、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7、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8、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9、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不准作业.10、在班前,设备未检查,不准使用.
二、操作“六严格”的规定:
1、严格进行交接班.2、严格进行班前检查.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4、严格执行操作票.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三、机动车辆“七严禁”的规定: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2、严禁酒后开车.3、严禁超速开车.4、严禁空档溜车.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四、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的规定:
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指挥信号不清、光线阴暗、吊重重量不明不准吊.③安全装置失灵、机械或司机“带病”不准吊.④吊物下有人、吊物上站人不准吊.理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松散物捆扎不牢靠不准吊.③零碑小物件无容器或装的过满不准吊.②吊索具不符合规定、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及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五、施工升降机“十不准”的规定:
①梯笼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准离开升降机.②信号不灵时,不准操作.③制动器未调整,有零部件失灵时不准操作.④正在调整部件、加润滑油未加防护罩时,不准操作.5更换安全装置时不准操作.电气装置不可靠时不准操作.梯范超载时不准操作.③正在装却货物时不准操作.雷雨天视线差的天气不准操作.酒后或感病时不准操作.
六、预防事故“十问”的规定:
①身体状况是否正常.②心理状况是否正常.③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④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③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③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惠.
七、塔机人员做到“七必须”的规定:
①塔吊司机、信号工使用的对讲机必须专机专用,经统一确定频率并锁定后,使用人员无权改变频率.
②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与吊塔司机的应答制度.即先呼叫塔机编号,待司机应答后,再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③信号工指挥站位必须在作业点.起吊后必须时刻目视吊钩与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塔吊司机必须环视相邻塔机工作状态,吊物落点要适当.
④信号工发出的指挥语言必须准确、简短、完整,要求口齿清晰.
5塔吊司机与信号工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岗时必须当面交接.
在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离地面30至50公分时,停止起吊,对被吊物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
八、塔机人员做到“五禁止”的规定:
①塔吊在操作过程中,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现场范围.②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③塔吊司机和信号工禁止倒大班进行疲劳作业.④信号工禁止站在楼上指挥楼下的吊装作业.5现场使用的吊斗、大模板、钢筋笼等,吊耳开焊或使用螺纹钢筋焊成的吊耳,禁止吊用.
九、其他
1、“三不伤害”的原则:①不伤害他人:②不伤害自己:③不被他人伤害.2、群塔作业原则:①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②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③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蚊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④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5客塔让主塔: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3、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②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③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④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4、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5、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