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
前言1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总则 ... 1工作票4 75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16 燃油(气)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57.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188 锅炉设备的检修. 219 环保设备运行与检修 24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28管道、容器的检修11 3312 化学工作 3413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3914 电焊和气焊 4015 高处作业 4516 起重和搬运 5017 土石方工作 60水银和潜水工作18 63附录A(资料性附录) 热力机械工作票 65附录B(规范性附录) 储油罐防火间距 73附录C(资料性附录) 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 74附录D(资料性附录)工具的分类 79
前言
本部分除第2章,第4章的4.2、4.3、4.4,附录A,附录C,附录D等条文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 制性.
一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一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第3部分:电力线路.
本部分为GB26164的第1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和进人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自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GB/T8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95安全带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9155高处作业吊篮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火力发电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DL40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T651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总则
3.1通则
3.1.1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1.3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3.1.4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如发现有违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正.
3.2厂区布局及工作场所
3.2.1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峻工验收.
3.2.2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
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3.2.3寒冷地区的厂房、烟肉、水塔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以防掉落伤人或压垮构建筑物.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3.2.4厂区的道路应随时保持畅通.室外设备的通道上、厂区主要道路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室外作业场所路滑的地段应铺撒防滑砂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
3.2.5厂界的环境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相关规定.
3.2.6厂区消防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50229及DL5027的相关规定.
3.2.7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高噪音以及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设施、场所,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应远离人员聚集场所.
3.2.8工作场所必须设有符合规定照度的照明.主控制室、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必须设有事故照明.工作地点应配有应急照明.高度低于2.5m的电缆夹层、隧道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2.9室内的通道应随时保持畅通,地面应保持清洁.
3.2.10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在楼梯的始级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
3.2.11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当过道中存在高度低于2m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油水、泥污等,必须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3.2.12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有牢固的临时围栏,并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3.2.13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高的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脚部护板.离地高度高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应低于1200mm.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并设有明显警告标志.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或1050mm的栏杆可不作改动.
3.2.14高出地面、平台1.5m,需经常操作的阀门,必须设有便于操作,牢固的梯子或平台.
3.2.15楼板、平台应有明显的允许荷载标志.
3.2.16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3.2.17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时,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时可用.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用.
3.2.19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使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3.2.20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含有毒有害工业油品的废弃擦拭材料,应设置专用箱收集,定期清除.
3.2.21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环境温度在25C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不宜超过50℃.
3.2.22油管道不宜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保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