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water resources proje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规范》SL288-2003的通知
水国科[2003]494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经审查,批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编号为SL288一2003.
本标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前言
水利部于1990年开始,按照“加强领导、扩大宣传、法规先导、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相继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办法》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活动,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作为水利行业标准施行.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工程建成的全过程监理.由于目前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实施监理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已总结出一套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因此本规范适用范围仅限于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和保修期监理工作,未包括项目前期阶段、勘察设计阶段监理.
本规范共7章5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附有: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规范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规范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工程监理中心河海大学本规范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韦志立(主编)王韶华(副主编)聂相田丰景春福顺王国平蓝晓伟李文义但云贵汪伦焰王扬杨金平本规范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齐绍璞本规范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1 总则2 术语 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3 53.1监理单位 53.2监理机构 63.3监理人员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4.1基本工作程序. 114.2主要工作方法 114.3主要工作制度 12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4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14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146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166.1开工条件的控制 166.2 工程质量控制 176.3 工程进度控制 216.4 工程投资控制 246.5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29306.6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6.7 信息管理 366.8工程验收与移交 39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427.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 4242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