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764-2019
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
Technicalguidelines for the treatmentandreuse ofacidmine water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柳、章丽萍、董东林、赵峰华、孙红福、丁华、白向飞、蔡志丹、朱振忠、卢小海、张磊鑫、单绍磊、吴菠、刘法存.
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回用和处理、污染物监测要求、回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酸性矿井水产生的矿山企业,可作为酸性矿井水处理、国用与排放、废水处理工艺选择及回用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GB5084农田灌藏水质标准 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6.1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翻转法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9223煤矿矿井水分类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2042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2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派用水水质 GB25466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9999铜矿山酸性废水综合处理规范GB30770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2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359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83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810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HJ/T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MT/T7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浓缩物及其高含水液压液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3术语和定义
GB19223、GB20426、GB/T29999、GB307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矿井水minewater在矿山建设和矿产开采过程中,由地下涌水、地表渗透水、生产排水汇集所产生的废水.
3.2 酸性矿井水acidminewaterpH小于6.0的矿井水.
4总则
4.1矿山企业所产生的酸性矿井水,应优先选择回用.4.2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包括企业自用与外供,应优先选择矿区自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井水利用率.4.3应根据酸性矿井水水质、水量、排放标准和回用途径,进行清污分流、分级处理和分质回用. 4.4酸性矿井水处理与回用技术选择,应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4.5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部分的设计出水水质应按规划的用水水质需求确定.4.6酸性矿井水处理后直接排放部分的设计出水水质应符合GB20426、GB25466、GB25467、
GB26451、GB30770及当地环保部门等的要求.
5回用和处理
5.1酸性矿井水分类
5.1.1一般酸性矿井水.水质特点:pH<6.0,总铁≤6.0mg/L,总锰≤4.0mg/L,其他重金属离子浓度 均低于相关排放标准.5.1.2高铁锰酸性矿井水.水质特点:pH6.0mg/L,总锰>4.0mg/L,其他重金属离子浓度均低于相关排放标准.5.1.3含其他重金属酸性矿井水.水质特点:pH<6.0,总铁≤6.0mg/L,总锰≤4.0mg/L,部分重金属 离子浓度高于相关排放标准. 5.2一般要求 5.2.1酸性矿井水净化处理工程设计水量按正常排水量的1.1倍~1.3倍确定,回用处理工程的设计水5.2.2中和法包括石灰乳中和法、滚筒式中和法、曝气流化床中和法、升流膨胀过滤中和法、高浓度泥 量按目标用户用水量的1.1倍~1.2倍确定,浆法、硫化-石灰中和法等.5.2.3中和药剂可选用石灰、消石灰、飞灰、石灰石、高炉渣、白云石、碳酸钠、氢氧化钠等,宜采用石灰或石灰石为中和药剂.5.2.5酸性矿井水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应按GB5085.3、GB5086.1、HJ557、HJ/T299、HJ/T300等进 5.2.4酸性矿井水中有价金属含量较高时应优先回收.行性质鉴别,分别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GB/T 37764-2019 5.2.6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时宜加入适量的缓蚀阻垢剂,以减缓在输送和使用过程中对管道和设备的结垢和腐蚀作用.5.2.7酸性矿井水各类常用中和处理技术特点可参照附录A.5.2.8混凝处理工段常用混凝剂和沉淀池特点可参照附录B. 5.2.9酸性矿井水净化处理工程和回用处理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应按实测数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确定,水质分析项目可参照附录C. 5.3回用处理 5.3.1酸性矿井水回用处理技术可参照附录D,根据技术进步可采用新的处理工艺. 5.3.2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工业用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a)回用于选煤或选矿生产用水的处理宜采用中和法,回用水水质应满足GB50359、GB50810、GB/T29999等的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1.b)回用于矿区井下或地面酒水、防尘、消防、洗车及机修厂设备清洗的处理宜采用中和-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回用水水质应满足GB50215、GB50383、GB50810、GB/T29999、GB/T19923 等的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2.c)回用于电厂循环冷却用水、工业锅炉用水宜参照酸性矿井水处理达标排放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双膜处理工序,回用水水质应满足GB/T1576、GB/T12145、GB/T50050的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3.d)回用于井下配制液压支柱乳化藏用水宜采用双膜处理工序,回用水水质应满足MT/T76的 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3. 5.3.3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农业用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a)回用于农业灌涨、养殖业用水宜参照一般酸性矿井水和高铁锰矿井水处理达标排放工艺再接后续消毒工段,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4.b)含其他重金属酸性矿井水宜参照达标排放工艺再接后续吸附/离子交换和消毒处理工序,其 基本处理工艺见D.5,回用水水质应满足GB5084、GB20922的要求. 5.3.4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养殖业用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a)回用于养殖业用水宜参照一般酸性矿井水和高铁锰矿井水处理达标排放工艺再接后续消毒工段,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4.b)含其他董金属酸性矿井水宜参照达标排放工艺再接后续吸附/离子交换和消毒处理工序,其 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5,回用水水质应满足NY5051、GB11607的要求. 5.3.5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宜在各类酸性矿井水处理达标排放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微滤/超滤膜处理工序,国用水水质应满足GB/T18921的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6, 5.3.6酸性矿井水处理后回用于城市杂用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a)城市杂用包括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的非饮用水.b)回用于城市杂用水宜在各类酸性矿井水处理达标排放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后续消毒工序,回用水水质应满足GB/T18920的要求,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7. 5.4排放处理 5.4.1一般酸性矿井水的处理宜采用石灰乳中和法,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8. 时可采用化学氧化法,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9,当铁锰含量较低时可采用接触氧化法,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10. 5.4.3含其他重金属酸性矿井水的处理宜采用高浓度泥浆法,其基本处理工艺参见图D.11,若需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