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598-2025代替GB/T34598-2017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规范
Plug-in hybrid electric mercial vehicles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nc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要求及试验方法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4598-2017《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技术条件》,与GB/T34598-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b)更改了燃料消耗量及排放的要求(见4.3.2017年版的4.3):c)更改了充电接口及互操作性的要求(见4.4,2017年版的4.4);d)更改了动力蓄电池的要求(见4.5,2017年版的4.5); e)更改了整车安全的要求(见4.6.2017年版的4.6);f)更改了续驶里程的要求(见4.7.2017年版的4.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 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期勒汽车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玉柴芯蓝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柳邵解、郑天雷、刘志超、上官云飞、李腾腾、郭晓勐、王哲、李螺、刘一鸣、师盛坤、刘辰、龚刚、杨文杰、高东志、高焕吉、李红艳、席力克、薛伟光、黄慰华、时武林、陈升、周林、宋辉、刘小伟、张松、许恩永.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34598-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