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6397-2025
纺织品 甲酚类物质的测定
Textiles-Determination ofcresolpound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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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质量计量科学研究院、安徽月娇家具有限公司、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小轩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上示科技有限公司、中纺标(浙江)检测有限公司、南通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启悦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在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中纺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皖西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秦鑫、龙啸云、伍中平、徐韵扬、顾虎、张瑞杰、刘振辉、马艳粉、马龙博、刘红梅、周国轩、景毅、王晓杰、程伟华、方方、李林刚、李琪、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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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甲酚类物质的测定
警示一一使用本文件的操作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文件并未指出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采用气相色谱-质诺联用仪(GC-MS)测定纺织品中邻甲酚、间甲酚、对甲酚3种同分异构甲酚类物质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纺织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理
试样经甲醇超声萃取,萃取液过滤后,采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测定,外标法定量.
5试剂和材料
5.1甲醇,色谱纯.5.2邻甲酚标准样品/标准物质:CAS号95-48-7,纯度≥99.6%.5.3间甲酚标准样品/标准物质:CAS号108-39-4,纯度≥99.6%.5.4对甲酚标准样品/标准物质:CAS号106-44-5,纯度≥99.6%.5.5标准储备溶液:分别称取邻甲酚(5.2)、间甲酚(5.3)、对甲酚(5.4)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用甲醇分别 配制成质量浓度为1000mg/L的标准储备溶液.注:标准储备溶液在0℃~4C冰箱中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5.6标准工作溶液:准确移取适量标准储备溶液(5.5),用甲醇逐级稀释配制成质量浓度为0.2mg/L~20 mg/L的标准工作溶液.注:标准工作溶液在0℃~4C冰箱中避光保存,有效期1个月.
5.7滤膜:有机相,孔径0.45jum
6仪器与设备
6.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配有电子轰击电离源(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