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1366-2022
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要求
Requirements for assessment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出版
目次
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评估框架6评估内容 37评估体系 附录A(资料性) 集团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附录B(资料性) 制造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附录C(资料性) 能源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 6附录D(资料性) 建筑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 15 12附录E(资料性) 商贸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 18附录F(资料性)金融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 20附录G(资料性)功能保障类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指标体系 附录H(资料性)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方案 22参考文献 248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协会、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同济大学、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智能云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空间电源研究所、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宇航系统工程研究所、上海华峰创享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裘薇、山栋明、丁宇飞、李海涛、孟祥生、王金德、宁德军、王坚、吴小东、郑忠斌、张良、谈云骏、陈昕、马林、张晓丹、目玮凯、朱志浩、徐汪洋、邹薇、李汶洁、王旭琴、费海平、林锋、苏婕、 周虹、李小永、郭甬平.
①
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的评估框架、评估内容和评估体系.
本文件适用于为企业、行业组织、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020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3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化转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
业务优化与重构,创造、传递并获取新价值,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过程. 深化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激发数据要素创新驱动潜能,建设提升数字时代生存和发展能力,加速
3.2
工业互联网industrial internet
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应用模式和工业生态,其通过对人、机、物、系统等的全面连接,构建起覆盖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全新制造和服务体系,为传统产业数 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供了实现途径.
注1:工业互联网根据产业属性也可以定义为产业互联网.
注2:工业互联网平台是工业互联网的中框,也是数据将人、机器和物品连接起来的核心平台,一般由边缘层(数据采集)、IS层(支撑层)、PaS层(平台层)、SuaS层(应用层)组成.
3.3
数据驱动data driven
通过业务场景中自然流动的数据,形成从状态感知、实时分析,到科学决策和准确执行的螺旋上升的智能闭环,实现数据驱动的融合应用:或者通过将数字化的资源、知识、能力等进行模块化封装并转化 为服务,实现内外部数据价值的开发和资产化运营,充分运用数字资源、数字知识、数字能力,形成信息生产、信息服务新业态,实现新价值创造和获取.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DT:数字技术(Digital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