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863-2008代替GB/T38631995
工 业氧
Industrial oxyge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3863-1995《工业用氧》.
本标准与GB/T386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工业用氧"修改为"工业氧”;修改了适用范围(本标准的第1章:GB/T3863-1995的第1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的第2章;GB/T3863-1995的第2章);修改了瓶装氧气、管道输送氧气的抽样方法(本标准的4.1.3、4.1.4;GB/T3863-1995的 修改了技术要求(本标准的表1;GB/T3863-1995的表1);5.2、5. 3) ;增加采用仪器分析方法测定氧含量并规定了仲裁方法(本标准的4.2.6);修改工业氧的包装、标志、储存与运输(本标准的第5章;GB/T3863-1995的第6章);将氧气体积计算从标准正文改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GB/T3863-1995的6.8, 6.10):氧分析器及加工图由标准正文改写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GB/T3863-1995的图1);
将安全要求修改为安全警示(本标准的附录C:GB/T3863-1995的第7章).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武汉钢铁集团氧气公司、宝钢股份上海五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道善、陈洪、张才礼、唐惠明、陈雅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3863-1983、GB/T 3863-1995.
工业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氧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志、储存与运输.给出了氧气安全警示.
本标准适用于由深冷法分离空气和电解水等方法制取的气态或液态氧,主要用于冶金、化工、环境保护、火焰加工等.
分子式:0,
相对分子质量:31.9988(按200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计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631化学试剂氨水GB/T658化学试剂氯化铵(GB/T658-2006negISO6353-2:1983)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GB/T3723-1999 idtISO3165:1976) GB 5099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1994,neq ISO 4705:1983)GB7144气瓶颜色标记GB 14194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6483 GB 1691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egvISO11014-1:1994)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7264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 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JB/T 5905 真空多层绝热低温液体容器JB/T 6897 JB/T6898低温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 低温液体运输车《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3要求
氧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工业氧技术要求
项 目 指标氧(O)含量(体积分数)/10 99 5 99. 2水(H;O) 无游离水
4试验方法
4.1检验规则
4.1.1生产厂应保证出厂的氧气符合本标准要求,4.1.2采样安全应符合GB/T3723的相关规定.4.1.3瓶装氧气应以产品批量的2%随机抽样进行检验,抽样数量不应少于2瓶,也不多于5瓶.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自该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任何一项不符合4.1.4管道输送氧气的抽样频次由供需双方商定.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 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抽样间隔期内输送的工业氧不合格.4.1.5集装格装、杜瓦罐装和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装氧气应逐一检查验收.当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不合格.
4.2氧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和原理
采用铜氨溶液吸收法测定氧含量.将所取一定量的样品气在密闭的吸收瓶内与吸收液进行完全反应,因氧被吸收而导致样品气体体积的减少量即为氧含量.
4.2.2试剂、溶液、材料
氧含量测定需用试剂、溶液、材料如下:氯化铵(GB/T658):分析纯:氨水(GB/T631);蒸馏水;混合液:将600g氯化铵溶解于1000mL蒸馏水中,加人1000mL氨水,混合均匀; 真空活塞脂;铜丝圈:用直径约1mm的纯铜丝,绕制成直径大约5mm、长约10mm的铜丝圈.
4.2.3仪器
氧分析器,仪器结构示意图及加工图参见附录A图A.1、图A.2、图A.3.
4.2.4测定步骤
4.2.4.1准备工作
测定前的准备工作:
a)用铜丝圈装满吸收瓶.用橡皮管把分析器的各部件连接起来,三通活塞涂擦少量真空活塞脂.b)往水准瓶里注人混合液,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用水准瓶的升降使量气管、 毛细管、吸收瓶及管道充满混合液,共需混合液约550mL.c)调节液封瓶中的液面至适当位置.关闭活塞,放低水准瓶,若量气管里液位不降低说明仪器不漏气
4.2.4.2测定
氧含量测定的操作步骤:
a)转动三通活塞,使吸收瓶与量气管相通,降低水准瓶,将吸收瓶中的残留气体全部导入量气管中.b)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大气相通,提高水准瓶令混合液全部充满量气管和三通活塞支管后关闭三通活塞,c)将样气减压,将橡皮管的一端与减压器连接.开启样气并充分置换样气系统.d)将橡皮管的另一端连接于三通活塞支管上,迅速打开三通活塞,使样品气进人量气管.当稍微 超过100mL时,压紧连接水准瓶与量气管的橡皮管,迅速拆除取样橡皮管.升高水准瓶,使其液面略高于量气管中液面,微松橡皮管,使量气管中之液面至零点刻度时再次压紧橡皮管.
e)转动三通活塞,使量气管与吸收瓶相通,慢慢举起水准瓶,使气样全部进入吸收瓶,关闭三通活塞.f)小心而充分地振荡分析器,约3min后,转动三通活塞,并令吸收瓶中的剩余气体缓慢返回量 气管,当吸收液刚流人量气管时,关闭活塞.举起水准瓶,使其中的液面与量气管液面齐平.读取量气管液面对应刻度值,即为试样中氧气的含量(体积分数).g)使量气管中气体再次进人吸收瓶,重复吸收操作,直到相邻两次分析结果之差不超过0.05mL时,本次分析结束.注1:必须经常注意加满铜丝圈使气体充分与铜丝接融:
注2:吸收液在吸收数十个样品后失效.于初发黄时更换,更换时要留旧溶液1/5左右.
4.2.5结果处理
当同一样品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05(mL)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分析结果.明书.当对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本标准4.2.1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4.2.6允许采用离子流法、燃料电池法等仪器分析方法测定氧含量.氧分析仅的操作、校准按仪器说
4.3含水量的测定
瓶装工业氧采用倒置法测定.将冷至室湿的氧气瓶垂直倒立约10min后,微开瓶阀,无游离水流出为合格.
集装格装工业氧不能用水润滑的压缩机充装格,不测定游离水.
管道输送工业氧中含水量应在管道底部采样,微开采样阀门,无游离水流出为合格.
液态氧不测定游离水,
5包装、标志、储存、运输与安全警示
5.1氧气的包装、储存与运输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0规定.5.2氧气充装站应符合GB50030、GB17264的规定.5.3包装氧气的气瓶、集装格装气瓶应符合GB5099的规定,气瓶颜色标记应符合GB7144的规定,气瓶充装应符合GB14194规定. 5.4充装氧气的气瓶在充装前应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处理.5.5瓶装氧的最低压力不低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97%.用于测量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返厂氧气瓶的余压不应低于0.2MPa5.7液氧包装容器应符合JB/T5905、JB/T6897、JB/T6898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相关规定. 5.6管道输送的氧气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5.8氧气的车载集装、格装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5.9氧气在20℃C、101.3kPa状态下的体积计算见附录B.5.10工业氧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应包括:b)生产日期或批号,包装压力,产品技术指标; a)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编号:c)本标准的编号,检验员号等.5.11氧气的生产企业应为顾客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16483的规定.5.12氧气气瓶应附有安全标签,其内容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
5.13氧气的安全警示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