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10032-2025
大骨节病消除标准
Criteria for elimination ofKashin-Beck disease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吉林省地方病第二防治研究所、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钧、崔丝露、黄慧、陈晓燕、吕宏彦、刘辉、张强、李富忠、杨正军、王正
大骨节病消除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骨节病病区病情消除判定的技术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大骨节病病区的病情评估、病情监测和防治效果的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395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
WS/T10026大骨节病诊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大骨节病典型病例typical case of Kashin-Beck disease
有多发性、对称性指间关节增粗或短指畸形、身材矮小等体征,且掌指骨具有近端或远端多发对称性X线征者,并排除其他相关疾病诊断为大骨节病典型病例.
4消除技术指标
4.1病区村(自然村或行政村)消除技术指标
依据WS/T10026对按照GB/T16395判定的大骨节病病区村进行病情调查,连续3年满足下述条件者,可判定为病区村达到消除水平:
一全村7周岁~12周岁儿童(常住人口)大骨节病典型病例检出率为零.
4.2病区县(市、区、旗)消除技术指标
病区县(市、区、旗)所辖全部病区村(自然村或行政村)达到消除技术指标,可判定该病区县(市、区、旗)达到消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