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
EJ 943-2016代替EJ943-1995
Management of Individual MonitoringForRadiationWorkers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EJ943一1995.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较,主要有以下几项差异:
-根据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更改了监测原则和个人监测档案的相关条款;
一-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采用GB18871-2002的规定,外照射监测的运行实用量为个人剂量当量H(d);
一本标准对职业照射个人监测档案的要求作了较大修改,以满足相关概念的变化和剂量统计的需要.
本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立业、张庆利、肖运实、杨绍文.
辐射工作人员个人监测管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行业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个人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28一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EJ375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定EJ726核工业职业性照射个人剂量数据采集格式EJ1153X、Y外照射个人监测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职业照射occupationalexposure
除了国家法规、标准所排除的照射和已规定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受的照射.
3.2
个人监测individualmonitoring
利用工作人员佩带剂量计进行的测量,或对其体内或排泄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
3.3
外照射个人监测individualmonitoringforexternalexposure
利用工作人员佩戴剂量计对外照射进行的监测,以期对个人接受的有效剂量或器官当量剂量做出评估.
3.4
内照射个人监测individualmonitoringforinternalexposure对体内或排泄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监测,以及利用工作人员所佩戴的个人空气采样器对吸入放射性核素的种类和活度进行的监测.
3.5常规监测routinemonitoring按常规监测计划,以规定的时间表进行的监测.
3.6特殊监测specialmonitoring为了解决某一特殊问题,或当出现异常或怀疑出现异常进行的监测.
3.7任务相关监测task-relatedmonitoring
为了给特定的操作提供相关资料,或有时为了给某项操作的开展提供依据而进行的非常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