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
EJ/T696-92
核工业产品质量评审规范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行业标准 核工业产品质量评审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工业产品质量评审的依据、要求、内容、组织管理及程序.
及复杂程度对评审的内容微适当的剪裁. 本标准适用于研制阶段的产品质量评审,在应用本标准时,允许根据产品的特点、性质
2术语
全面的与系统的检查,并把审查结果写成文件,其目的是评定研制产品质量及其制造过程的 产品质量评审由各有关方面具备一定资格的代表,对所研制产品质量所做的正式的、质量保证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从而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3基本要求
3.1评审点的设置
产品质量评审是在产品检验合格之后,交付分系统或系统试验之前,所进行的产品质量评审活动,评审点一般应设置在:
a.装配性产品在正样研制结束后,转入研制阶段设计定型试验之前或者试生产之后转入生产定型之前:
b.流程性产品在工程试生产完成获得合格正式产品后,定型鉴定之前.
3.2对承制单位的要求
承制单位应将产品质量评审纳入研制计划或开发计划,并在组织上、时间上、经费上给予充分的保证,
3.3评审应具备的条件
3.3.1产品必须通过设计评审、工艺质量评审,如研制程序有要求时还应通过首件鉴定,
3.3.2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
3.3.3必须具有完整的评审资料,主要有:
a.研制任务书或合同(或技术协议书):
b.设计评审、工艺质量评审及研制程序有要求时的首件鉴定结论报告;
件、重要件或关键工序、重要工序的工艺规程、工艺有关规范和文件等)、检验及试验和验收 c.产品设计资料(研制用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等)、工艺资料(工艺总方案、关键文件以及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文件、技术状态更改文件等;
1992-12-01实施
产品质量档案材制<质量检验、测诚、试验等质量记录,缺院、放障处理记录及质是报告,合格证书和标记等质量凭证); f.产品质量评审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B(参考件), e.产品成本与经济性分析资料; 4评审内容 产品质量评审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参考件). 代用,以及缺陷、故障的分析和处理情况,该批产品性能的一致性、稳定性、对环境的适应性 产品质量评审应着重审查:技术状态的更改情况及其后效,制造过程的超差使用、材料和可靠性,质保文件的执行情况,质量凭证和原始记录、产品质量档案的完整性. 5组织管理 5.1产品质量评审由承制单位的主管技术领导负责,由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5.2产品质量评审工作由评审组负责完成,评审组设组长、副组长、成员若干人(产品直接 责任人员不参加评审组). 5.2.1评审组组长(副组长)由承制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家担任. 5.2.2评审组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 a.有关同行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b.使用部门代表;c.承制单位质量保证、技术管理、试验、生产、计划、物资、财会等部门的代表;d.承制单位设计、工艺部门的代表;e.上级有关部门代表: f.有关协作配套供应单位的代表. 5.3评审组的职费,主要是: a.通过评审工作计划:b.开展评审活动,并根据评审过程的实际情况允许对评审计划作出适当的调整; 附录C(参考件). c.总结评审提出的问题与今后工作的建议,填写“产品质量评审报告”,该报告格式见 5.4评审组成员职责包括评审组长(副组长)职责和评审组组员职责. 5.4.1评审组长(副组长)的职责,主要是:b. 召集并主持评审(包括预审)会议; 确定评审内容和评审重点,组织讨论通过评审工作计划;c. 明确小组成员分工、领导评审活动;d. 总结评审提出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建议,组织拟定评审意见,签署评审结论并对其负责: 副组长协助组长完成评审工作.e. 5.4.2评审组组员的职责,主要是: a.参加预审和评审会议,提出意见或建议:b.提出评审内容和评审重点,参与制订评审工作计划:c.参加评审中的各项审查与检查活动,对质疑点有权向评审对象的研制、生产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提出询问; d.参加拟定并签署评审报告,对其分工内的评审意见的正确性负责. 6评审程序 6.1准备阶段 告”,见附录B(参考件),由单位领导审签,交主管技术部门,并经质量部门会签后,上报承制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批. 办有关评审准备的具体事宜, 6.1.2.1提出评审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报请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向成员发出通知或邀请. 6.1.2.2提出评审工作计划(章案)呈报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待预审时报评审组讨论、 修改、通过. 6.1.2.3按本标准3.3.3条规定,复制、分发有关评审的文件和有关资料. 6.1.2.4就评审工作涉及各项事务工作,进行会议准备. 6.2评审阶段 6.2.1预备会议 在正式评审前,由评审组商定评审工作的程序及有关事宜如下: 6.2.2评审 6.2.2.1项目负责人向评审组微产品研制过程质量报告,其内容主要有: a.研制工作概况介绍;b.产品研制过程中质量保证及其执行情况: c.产品质量的自我评价;d.产品经济性分析:e.产品研制过程主要问题与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f.其他有关问题. 6.2.2.2对上条款的报告,评审组有质疑或有关询间时,由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进 行答辩或解释说明. 6.2.2.3审查:参照本标准附录A(参考件)规定的评审主要内容进行. 6.2.2.4评审组成员就其分工负责的评审范围,提出评审意见、存在问题及其有关纠正措 施的建议. 6.2.2.5评审组长提出评审报告,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讨论、修改、通过成文, 6.2.2.6评审组组长宣布评审结论、发现主要问题及其纠正措施的建议. 6.3结论处置 6.3.1经评审组签署的“评审报告”交主办单位,由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填写“产品质量评审结论建议处置情况表”,见附录D(参考件),经质量部门会签,报承制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按任务性质分工,组织落实. 6.3.2产品质量评审所用文件、资料及6.3.1条中的全部措施落实意见由主办单位汇总后归档. 6.3.3质量管理部门对处置情况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负责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