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吉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吉)32-2009
Evaluation GuideforVehicleTestSystemSoftware
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评指南
Evaluation Guide
JJF(吉)32-2009
for Vehicle Test System Software
本规范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03月20日批准,并自2009年04月20日起实行.
归口单位: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起草单位: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质量与节能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参加起草人:
房法成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德辉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闫有余 (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张疆辉 (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廉勇凯 (吉林油田公司质量与节能处)
目 录
范围2 引用文献概述通用技术要求 25 计量性能要求6 校准条件 6校准方法 13
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评指南
引言
本指南是参考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指南、OIMLD-SW(V-025)及WELMEC7.1(Issue 2)、WELMEC7.2(Issue1)并结合我国机动车辆检测设备法定计量工作要求制定的.
1.范围
1.1总则
本指南描述了针对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的应用、水平分类以及测评细则编制的基本要求、验证程序和主要验证方法,作为机动车辆检测系统软件测评的指导性文件,也可作为计量管 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及机动车辆检测系统软件生产企业进行软件测试的参考文件.
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的测评应执行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评指南.
1.2应用
本指南编制目的是为了支持公平一致的机动车辆检测系统软件的测评方法和水平分类,并使其对机动车检测系统的测试结果具有可评估性.
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2)测量数据和计量参数的存储或传送应有足够的安全保护,防止意外或有意的破坏. 3)检测系统软件应能记录车辆检测过程中的检测过程数据和检测结果数据.4)检测系统软件应能记录检测相关人员对软件系统的操作记录.5)检测系统软件应能保证检测数据在系统的整个过程中保持一致性.6)检测系统软件应尽可能减少误操作的可能性,应能防止欺骗性使用.8)检测系统软件应保证计量检定校准的结果应用于所对应开展的检测项目中.
1)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应有明显的版本号标识,软件版本的变更应有历史记录可查.
2.引用文献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182-2007《计量器具软件评测指南》 ISO/IECDIS14102:1995《信息技术-CASE工具评价和选择指南》0IML.(TC5/SC2)D-SW(V-025):2005《计量器具软件通用要求》使用本指南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术语和定义
南.下面列出检测系统软件测评工作中适用于本指南的定义和术语.
3.1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
机动车检测站用于机动车检测的计算机联网软件、控制软件、管理软件等模块软件.
3.2软件标识
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开发单位等标识软件的符号.
3.3软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