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324.6-2014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6部分:液体色度的测定 三刺激值比色法
Test method of organic chemical productsPart 6:Determination of color for liquids-Tristimulus colorimetr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GB/T6324《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液体有机化工产品水混溶性试验: 一第2部分: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的测定;一第3部分: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一第4部分:有机液体化工产品微量硫的测定微库仑法;一第5部分:有机化工产品中炭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第6部分:液体色度的测定三刺激值比色法;第7部分:熔融色度的测定:
第8部分:液体产品水分测定卡尔费休库仑电量法.
本部分为GB/T6324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前言
本部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会(SAC/TC63/SC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宁波镇海炼化利安德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天音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韵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百川化工(如皋)有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黄煜、郭燕玲、高静、包森清、薛建军、万屹、刘畅、赖军平、胡孝义、陈皎.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6部分:液体色度的测定 三刺激值比色法
1范围
GB/T6324的本部分规定了采用国际照明委员会(CIE)1931年确立的、以X、Y、Z(三刺激值)表示澄清液体颜色的原理,测定颜色(以铂-钻色度表示)的仪器方法.
溶液吸光特性相似、无荧光发射. 本部分适用于测定标称铂-钻色号为0~100号,澄清、无混浊的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且样品与铂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3143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钻色号)GB/T3977颜色的表示方法GB/T3978-2008标准照明体和儿何条件GB/T5698颜色术语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一般规定
3.1本部分涉及的术语及定义见GB/T5698.
3.2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符合GB/T6682的三级水.
4方法原理
本方法以水作为全透过参比,用仅器测量光线通过样品后通射光的X、Y、Z,通过仪器预先建立的标准铂-钻色度与三刺激值的关系,直接读出铂-钻色号.
5仪器
5.1比色仪
应具备GB/T3978-2008表1规定的CIE光源C和6.3.1规定的透射测量的儿何条件色度仪、色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同时应配备传感器将检测到的透射光转化为GB/T3977规定的CIE1931色度空间的物体色的X、Y、Z.该仪器校准后可直接测量透射物体色的X、Y、Z,并显示铂-钻色号.
GB/T 6324.6-2014
5.2样品池或比色管
的样品池.如无完全一样的两个样品池,则两个样品池的路径长度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3%. 所用样品池应无色、透明,人射、出射窗口相平行,路径长度20mm~150mm.优先推荐使用配对
或根据仪器配备模块的要求,选择内径和高度与仪器配套的比色管.
6分析步骤
警告: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6.1试剂和材料
6.1.1标准铂-钻对比溶液:100号以内,按GB/T3143的规定配制.
6.1.2标准样品:仪器自带的、已知X、Y、Z的校准用标准物质.
6.2仪器校准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调试仪器满足5.1规定的测试条件,调整仪器为所选样品池或比色管的规格.用仅器标准校正器或校正程序,以水校准X、Y、Z的最大值,复测水的色度值以读取铂-钻色号的0号. 通过对标准铂-钻对比溶液或标准样品的分析以确定分析系统正常运转.
6.3样品测试
将样品倒入样品池或比色管中,按照仪器的操作说明放置到光路中、记录仪器读取的铂-钻色号.
6.4结果报告
使用样品池应同一样品仪器读数三次:使用比色管应按同一方向转动3次,依次读取0°、90°180°和270°四个测量光路的读数.取多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按照GB/T8170的规定修约到整数位报告结果.
7允许差
多次仪器读数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大于按式(1)计算的结果:
式中:
B允许差;
A-仪器测定的铂钻色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