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772-2025代替GB/T 27772-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Criteria forvector density control-Fli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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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检查方法4.2蝇类擎生地 4.1室内成蝇5蝇类密度控制水平 4.3防蝇设施5.1城镇5.2单位6抽样原则7蝇类控制水平综合评价附录A(规范性)评价城镇蝇类密度控制水平的抽样量表附录B(规范性)防蝇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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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与GB/T27772-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在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蝇类的定义(见2011年版的3.1),将有蝇房间阳性率更改为室内成蝇阳性率(见3.3,2011年版的3.4),增加蝇类擎生路径指数(见3.6),更改防蝇设施为防蝇设施合格率(见3.7,2011年版的3.2);b)增加了室内成蝇和蝇类擎生地的检查方法(见4.1、4.2),更改了防蝇设施检查方法(见4.3, 2011年版的4.2);c)更改了A、B、C三级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指标值(见5.1.2,2011年版的5.1.2);增加了A、B、C三级室外蝇类擎生路径指数指标值,并替代室外蝇类擎生率(见5.1.4,2011年版的5.1.3):更改了单位蝇密度控制水平(见5.2.2011年版的附录A);d)更改了抽样量的要求(见6.2,2011年版的6.2); e)更改了评价城镇蝇类密度控制水平的抽样量要求(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B),增加了防蝇设施的要求(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上海市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冷培恩、刘洪霞、曾晓芃、龚震宇、季恒青、赵彤言、吴海霞、王飞、高强、吕锡宏.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1年首次发布为GB/T27772-2011;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