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676-2025代替GB/T 17676-1999
气体燃料汽车 标志
Gaseous fuel vehicle-Identificationmark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snc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要求4.1一般要求 4.2标志布局和内容4.3标志尺寸4.4标志图形4.5标志颜色4.6标志位置附录A(规范性)标志图形中左右区域象形图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7676-1999《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与GB/T17676-199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1999年版的第1章);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见第3章);增加了标志的布局和内容要求(见4.2); 更改了标志要求中的一般要求(见4.1.1、4.1.2、4.1.3,1999年版的第3章悬置段);更改了标志的图形要求,增加了二甲醚、液态氨、氢压缩天然气汽车的标志图形,更改了吸附天然气汽车标志图形(见4.4,1999年版的3.1):更改了标志的颜色要求(见4.5,1999年版的3.3):增加了标志图形中左右区域象形图(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汽院(重庆)汽车检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汽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昆鹏、程华、张文博、常风伟、郭文军、陈万应、廖亚兵、戴俊楠、房继伟、吴向畅、廉蓉、自胜利、孙京、葛晓成、曾繁卓、王应国、胡发跃、陈雄、张意欢、杨林.
本文件于199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