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02.15-2008代替GB/T 7702.15-1997
Test method for granular activated carbon from coal-Determination of ash conten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7702《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分为:一第1部分:水分的测定; 一第2部分:粒度的测定;一第3部分:强度的测定;一第4部分:装填密度的测定;第6部分:亚甲蓝吸附值的测定; 第5部分:水容量的测定;第7部分:碘吸附值的测定;第8部分:苯酚吸附值的测定;一第9部分:着火点的测定;一第13部分:四氯碳吸附率的测定; 一第10部分:苯蒸气氯乙烷蒸气防护时间的测定:一第14部分:硫容量的测定;一第15部分:灰分的测定:第16部分:pH值的测定;一第18部分:焦糖脱色率的测定; 一第17部分:漂浮率的测定;一第19部分:四氯化碳脱附率的测定;一第20部分:孔容积和比表面积的测定.本部分代替GB/T7702.15-1997《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灰分的测定》. 本部分为GB/T7702的第15部分.本部分与GB/T7702.15-1997相比,主要差异如下:a)标准结构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20001.4-200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进行了调整:c)称量试料的质量调整为1g士0.1g; b)将灰Ⅲ改为瓷质长方形灰Ⅲ;d)规定试料均匀分布在灰Ⅲ中:e)灼烧时间缩短为1h;f)对量、单位统一按规定进行修改.本部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迟广秀、赵继军、元以栋、李维冰、赵洪海、张旭、李若梅.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7702. 151987 GB/T 7702. 151997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灰分的测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煤质颗粒活性炭灰分测定的原理、测定步骤及结果计算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煤质颗粒活性炭灰分的测定,也适用于其他活性炭灰分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770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7702.1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3原理
一定质量的试料经灼烧,所得残渣占原试料的质量分数即为灰分.
4仪器和设备
4.1天平,感量0.0001g.4.2电热恒温干燥箱,0C~300C. 4.3干燥器,内装无水氯化钙或变色硅胶.4.4灰Ⅲ,瓷质,长方形,底长45mm,底宽22mm,高14mm.4.5马弗炉.
5试样的制备
5.1用四分法取5g~10g试样,将试样粉碎并全部通过1.00mm试验筛.5.2将试样置于150C士5C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干燥2h后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备用.
6测定步骤
6.1将灰Ⅲ置于马弗炉中,在800C士25C下灼烧约1h.取出后放人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精 确至0.0001g),重复灼烧直至恒量.6.2称取1g士0.1g试料(精确至0.0001g),均匀的分布在灰Ⅲ中.6.3将灰Ⅲ置于约300C的马弗炉中,关上炉门.打开通风口(如没有通风口可将炉门留有15mm左右的缝障),在不少于30min的时间内将炉温缓慢升至500C,并在此湿度下保持30min,继续升温至800C士25C,并在此温度下灼烧1h. 6.4从炉中取出灰Ⅲ,放在耐热瓷板或石棉板上,在空气中冷却5min左右,移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min)后称量.6.5以后每灼烧20min称量一次,直至质量变化不超过0.0010g为止.